我與家人不是通緝犯 可直接查 也不是逃逸外勞 可提供身份證件現場佐證 而是遇到無良老闆 惡意刻扣薪資 做了12天 原本宣稱一天1700 免費供餐供宿免費提供交通工具 被惡意開除(因詢問在職時幫老闆墊付的早餐錢午餐錢瓶裝水錢及工具費用什麼時候給我們及請老闆不要言語羞辱我與家人已逝長輩就被當場開除) 兩個人才拿到6000多元與當時宣稱薪資差距極大 扣除離島船票回市區的交通費用 剩下4000多元 近日扣除住宿費用及2天與家人共吃一碗泡麵加白飯 身上現金所剩無幾 我們不會借支 只希望可以日領供餐供宿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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