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彈劾案審查決定書 113 年劾字第19號彈劾案 委員 案員 蔡崇義、賴振昌、林文程 林承家(原名林帝志):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前少將參謀長,相 被付 彈劾人 當簡任第11職等至第12職等;國防部於108年12月 25日核定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 被付彈劾人林承家於任職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參謀長期間,涉 案由 有侵占公用暨公有财物、挪用單位經費物品、浮報帳目及公器 私用,違失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 林承家,彈劾成立。 二、投票表決結果: 林承家:成立13票,不成立 0 票。 「決定 三、依監察法第14條規定急速救濟之處理:無。 四、依監察法第15條規定涉及刑事或軍法者,除向懲戒法院提 出外,並應逕送各該管司法或軍法機關依法辦理:無。 投票表決結 果委員名單 詳附件 移送 | 懲戒法院 機關 審查 王麗珍、趙永清、陳景峻、葉宜津、林郁容、郭文東、紀惠容 委員 王榮璋、蘇麗瓊、浦忠成、張菊芳、葉大華、范巽綠 主席 王麗珍 審查會 日 期 113年10月8日 媒體人黃揚明揭露,近一年彈劾案中至少2件是官 員因「公務車私用」被彈劾,其中驚見濫...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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