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近期於本市公告路段停放車輛時,經由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所建置之智慧出行系統紀錄,產生新臺幣 40 元整之停車費用。該筆費用迄今尚未完成繳納,特此函達通知。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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