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 駕駛未讓行人致輕傷罰鍰增至1.8萬、重傷3.6萬且有刑責 6/30實施. 交通部今天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駕駛不停讓行人致輕傷,罰鍰調高至1.8萬元,重傷比照現行致死調至3.6萬元,且另有刑責,6月30日上路。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506190256.aspx?utm_medium=app&utm_source=cna.app&utm_campaign=inapp_share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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