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電動自行車.新制上路】 ​ 日前交通部公告,將「電動自行車」或「電動機車」正式改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並修正調整相關規定,有「三要」一定要特別注意: ​ ✅要投保 所有人應自行向產險公司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投保者將無法辦理登記換照或發照哦! ​ ✅要掛牌 檢驗合格要向監理單位登記、領用、懸掛牌照,違規會被處1,200到3,600元的罰緩。 ​ ✅要滿14歲 一定要滿14歲才可以騎微型電動二輪車,因安全考量,法律規定14歲以上才可以駕駛。 ​ 請有騎乘或購買需求民眾,一定要注意並遵守相關新規定👌 ❤️彰化縣政府關心您❤️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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