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阿扁三條件缺一不可 蔡英文顯然不願意安安靜靜的卸任,今天傳出,她已經要幕僚研究特赦阿扁,至於阿扁貪汙的11億,可能有8億收不回國庫。阿扁保外就醫又站台又主持,早就是司法尊嚴最大的汙點,如果想被特赦,我認為,認錯、道歉、還錢三項條件,缺一不可。 媒體今天用獨家消息方式報導蔡英文將在520前特赦阿扁,可能是總統府放出的測試訊息,想先看看各界反應,再決定後續如何處理。不管蔡英文劇本怎麼寫,阿扁貪汙的錢必須全部歸還,被查出的11億元都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了,更何況如果阿扁被特赦,在海外只凍結沒被沒收的8億元就要全部發還扁家,被查扣的豪宅、鑽石珠寶也會一併解凍,這些都是民脂民膏,要人民怎麼接受? 韓國、美國都有卸任總統官司纏身被特赦的前例,我也認為,不是不能特赦陳水扁,蔡英文應該先跟阿扁協商,確認「認錯、道歉、還錢」三項條件缺一不可,再啟動後續程序。 蔡英文8年總統的歷史定位:關中天、斷了8個邦交國,把最高法院、大法官、NCC全都換成自己人馬,未來如果再無條件特赦阿扁,又留下一個不好的示範,這都是總統制下「贏者全拿」的弊病,總統的意志可以決定國家發展,難以制衡。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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