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取締的行經「閃光紅燈」路口規範指 出「應停車再開」是以「車輛於路口停 止線前完全停止的動作後再行駛」;騎 乘機車的騎士需將雙腳完全放下來。 若 汽機車在行經「閃光紅燈」路口未遵守 停車再開時,會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 罰條例》大型車可處1800元、小型車處 1500元、機車可處1200元罰鍰。 2024年7月1日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Ord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