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 有一位台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黃課長打電話給我說,有一位吳文光的年輕男子拿了我的身分證和已簽名的委託書要幫我辦戶籍謄本,黃課長說承辦人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台南的文件要跑到台北辦,因此通報主管查證。 當黃課長打電話跟我確認期間,吳文光拿了證件跑掉了,於是黃課長說立刻幫我打110報警,還開擴音給我聽報案的內容,報案完後跟我說過一會兒會有警察打電話給我,還要我放心,戶政系統已經幫我註記了,歹徒沒辦法再拿我的證件在戶政系統辦任何資料了。這通戶政事務所打來的電話0958-764741大約講了10分鐘。 過1分鐘後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洪明偉用0901-074432的號碼打給我,他說整個偵二隊只有一位洪警官,可以打電話求證。然後跟我確認許多資訊,要我回想是否曾將證件交給別人,我很認真跟他交談,一一回覆警官的問詢,但他要我提供資料時,我留了辦公室的地址和電話,他說會將案件的三聯單寄給我,並加了我的Line 好友,他的ID是「明偉」,頭貼是他穿警服的照片。最後還跟我宣導了許多防詐的事項,要我跟親戚朋友宣導,不然警察很擔心民眾被騙。這通電話講了20分鐘。 講完電話之後,我立刻打到台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找黃課長(真的有黃課長),跟她確認這件事,她說沒有打電話給我,若是要跟民眾聯絡,會用公所的公務電話,絕不會用手機,她說這是詐騙電話。接著,我打電話到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問偵二隊是否有洪明偉這個警察,想當然爾,是詐騙!警察局的人員說這是常見的手法,我只要封鎖LINE就好了,還順便宣導了一波反詐騙。 這件事我有兩個心得: 第一:詐騙集團的人好用心,手法很細膩,劇本詳盡之外,演技高超,充分拿捏人心,不得不說他們演得比某些網路劇或八點檔的演員好太多了。 第二: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個資安全」這件事,防不勝防的。 最後,讓我想到「定伯賣鬼」的故事,「人」確實比「鬼」恐佈多了。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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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美是人的天性,不過誰能想得到「指尖上的美麗」,也可能潛藏危機! 報導指出,「光療美甲」與「指甲油」#暗藏塑化劑(鄰苯二甲酸酯),會透過呼吸與皮膚潛入體內、干擾內分泌並打亂脂肪代謝,讓你「越做越胖」! 更可怕的是,照美甲燈短短20分鐘,就可能引發細胞死亡以及導致癌突變,且增加女性罹患乳癌的風險。 (女性朋友請多多注意) 減肥「千萬別做美甲」越減越胖?! 「照燈定膠」罹癌風險增 中視新聞HD 光療美甲.指甲油 含塑化劑 一鄰苯二甲酸酯 翻攝 小紅苷 綜合香港 25-25 減肥做美甲吸塑化部越擦越胖2醫證實"紅速脂肪成長71 掌握更多新聞.請訂閱 Youfube 中視新聞1 人回報・13 天前
- 機車騎士佔用人行道這種惡習 就是要靠罰單來修理 矯正機車違規佔用人行道的方式 就是大力的檢舉 讓這些機車猴子大幅消失 上班時間這裡超級容易海撈一筆 一次抓好幾個偷懶騎士 敬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來信反映所提意見,案件編號,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一、本案交由本局小港分局派員查處,經檢視您所提供的檔案影像後,認定該部車輛交通違規事實明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製單舉發,您如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再次來信反映提供建言。 二、感謝您主動關心本轄交通問題,本局小港分局敬表謝忱,如對本案答復尚有意見,請予本案承辦人顏志瑋(聯絡電話:8030712)聯繫。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林炎田 敬上 本信件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政信箱自動寄發,請勿直接回復或寄送至此電郵信箱。如您有相關意見,請直接至本局警政信箱系統檢舉或陳情,謝謝! #1 600 合計 600 違規事實:駕車行駛人行道。(45.1.6) 內容: PDU-7262行駛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近高松路口 車牌號碼:*DU-72** 違規日期/時間: #2 600 合計 1200 違規事實:駕車行駛人行道。(45.1.6) 內容: NSC-5708行駛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近高松路口 車牌號碼:*SC-57** #3 600 合計 1800 違規事實:駕車行駛人行道。(45.1.6) 內容: NPS-6312行駛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近高松路口 車牌號碼:*PS-63** #4 600 合計 2400 違規事實:駕車行駛人行道。(45.1.6) 內容: NEQ-5169行駛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近高松路口 車牌號碼:*EQ-51** 違規日期/時間: 違規行政區:小港區 #5 600 合計 3000 違規事實:駕車行駛人行道。(45.1.6) 內容: 780-HXQ行駛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近高松路口 車牌號碼:*80-H** 違規日期/時間: #6 600 合計 3600 違規事實:駕車行駛人行道。(45.1.6) 內容: YFG-139行駛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近高松路口 車牌號碼:*FG-1** 違規行政區:小港區 #7 600 合計 4200 違規事實:駕車行駛人行道。(45.1.6) 內容: MMQ-3836行駛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近高松路口 車牌號碼:*MQ-38** #8 600 合計 4800 違規事實:駕車行駛人行道。(45.1.6) 內容: EMU-1505行駛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近高松路口 車牌號碼:*MU-15** 違規日期/時間: 違規時段: 車種:重機 #9 600 合計 5400 違規事實:駕車行駛人行道。(45.1.6) 內容: 368-EAX行駛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近高松路口 車牌號碼:*68-E** #10 600 合計 6000 違規事實:駕車行駛人行道。(45.1.6) 內容: 3HG-135行駛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近高松路口 車牌號碼:*HG-1** 違規日期/時間: 違規行政區:小港區 車種:重機 #11 600 合計 6600 違規事實:駕車行駛人行道。(45.1.6) 內容: NPG-5908行駛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近高松路口 車牌號碼:*PG-59** 違規日期/時間: 違規行政區:小港區 車種:重機 #12 600 合計 7200 違規事實:駕車行駛人行道。(45.1.6) 內容: MBM-0892行駛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1之4號前路段 車牌號碼:*BM-08** #13 600 合計 7800 違規事實:駕車行駛人行道。(45.1.6) 內容: MZW-2537行駛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1之4號前路段 車牌號碼:*ZW-25** #14 600 合計 8400 違規事實:駕車行駛人行道。(45.1.6) 內容: NQD-1158行駛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1之4號前路段 車牌號碼:*QD-11** #15 600 合計 9000 違規事實:駕車行駛人行道。(45.1.6) 內容: MZM-1683行駛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1之4號前路段 車牌號碼:*ZM-16** #16 600 合計 9600 違規事實:駕車行駛人行道。(45.1.6) 內容: NPJ-1592行駛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1之4號前路段 車牌號碼:*PJ-15** #17 600 合計 10200 違規事實:駕車行駛人行道。(45.1.6) 內容: MWG-0092行駛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1之4號前路段 車牌號碼:*WG-00** #18 600 合計 10800 違規事實:駕車行駛人行道。(45.1.6) 內容: 625-PRG行駛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1之4號前路段 車牌號碼:*25-P** #19 600 合計 11400 違規事實:駕車行駛人行道。(45.1.6) 內容: PGF-2792行駛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1之4號前路段 車牌號碼:*GF-27** #20 600 合計 12000 違規事實:駕車行駛人行道。(45.1.6) 內容: 576-EBR行駛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1之4號前路段 車牌號碼:*76-E** #21 64 人回報・9 個月前
- 有一位台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黃課長打電話給我說,有一位吳文光的年輕男子拿了我的身分證和已簽名的委託書要幫我辦戶籍謄本,黃課長說承辦人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台南的文件要跑到台北辦,因此通報主管查證。 當黃課長打電話跟我確認期間,吳文光拿了證件跑掉了,於是黃課長說立刻幫我打110報警,還開擴音給我聽報案的內容,報案完後跟我說過一會兒會有警察打電話給我,還要我放心,戶政系統已經幫我註記了,歹徒沒辦法再拿我的證件在戶政系統辦任何資料了。這通戶政事務所打來的電話0958-764741大約講了10分鐘。 過1分鐘後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洪明偉用0901-074432的號碼打給我,他說整個偵二隊只有一位洪警官,可以打電話求證。然後跟我確認許多資訊,要我回想是否曾將證件交給別人,我很認真跟他交談,一一回覆警官的問詢,但他要我提供資料時,我留了辦公室的地址和電話,他說會將案件的三聯單寄給我,並加了我的Line 好友,他的ID是「明偉」,頭貼是他穿警服的照片。最後還跟我宣導了許多防詐的事項,要我跟親戚朋友宣導,不然警察很擔心民眾被騙。這通電話講了20分鐘。 講完電話之後,我立刻打到台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找黃課長(真的有黃課長),跟她確認這件事,她說沒有打電話給我,若是要跟民眾聯絡,會用公所的公務電話,絕不會用手機,她說這是詐騙電話。接著,我打電話到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問偵二隊是否有洪明偉這個警察,想當然爾,是詐騙!警察局的人員說這是常見的手法,我只要封鎖LINE就好了,還順便宣導了一波反詐騙。 這件事我有兩個心得: 第一:詐騙集團的人好用心,手法很細膩,劇本詳盡之外,演技高超,充分拿捏人心,不得不說他們演得比某些網路劇或八點檔的演員好太多了。 第二: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個資安全」這件事,防不勝防的。 最後,讓我想到「定伯賣鬼」的故事,「人」確實比「鬼」恐佈多了。2 人回報・2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