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說明:18%優存本金會於117年6月30日年改第十年結束後,本金由台銀退還存戶,第十一年起,原利息轉換為退休俸,分由輔導會及退撫基金局,按70%、30%比例支付,請領俸人切勿提前解約。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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