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 合法 2013年12月30日,台灣中央銀行與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表示,比特幣因為不具法 償效力、不具真正通貨等特性而並不能視為貨幣。該行將比特幣視為高度投機之數位「虛擬 商品」,但因可能有資安等種種風險,而建議民眾在交易時必須注意其風險,並且禁止比特 幣於第三方支付的交易流程中所使用[31] 。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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