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函 受文者:清水分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1日 發文字號:中市警交字第111009829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檔 號: 保存年限: 地址:407059臺中市西屯區大隆路192號 (交通警察大隊) 承辦人:巡官 邱俊皓 電話:自動23289285 警用742-5023 傳真:自動23288308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主旨:有關本市交通科技執法設備賡續啟動案,請查照。 說明: 、為防制交通事故,嚇阻違規行為,繼7處交通科技執法於本 (111)年度10月24日啟用後,下列地點規劃於12月1日正式 執法: (一)南區建國北路與文心南路口。 (二)南屯區環中路與五權西路口。 (三)南屯區環中路與永春路口。 (四)北屯區崇德路與文心路口。 (五)北屯區環中東路與太原路口。 (六)北屯區文心路與北屯路口。 (七)北屯區中清路與文心路口。 (八)西屯區臺灣大道與文心路口。 (九)西屯區環中路與西屯路口。 (十)西屯區市政路與環中路口。 (十一)西屯區環中路與中清路口。 4:111/12/01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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