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1 ◎ 法律 010 91 ||| 只要符合要件,公然侮辱罪在網路世界也 一樣成立。 依據統計,從民國89年到98年間,因為網路言論 被告「公然侮辱」的民、刑事案件,總計約有 363件(註二),顯示網路言論只要符合公然侮 辱要件也可能成立。 例如,憤怒的在某人臉書公開貼文底下罵版主是 白癡智障,由於別人也有機會看到你的留言,且 法院認為,「臉書上的化名,是代表個人在網路 世界中的標記,在網路虛擬世界也有所謂的評價 存在,可以連結到使用者的人格」,所以只要當 事人要追究,就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但如果是 一對一單獨私訊就不算。 現在常用的Line或其他社群App也是个 的溫床,在多人群組內謾罵,只要群 人能看到你侮辱別人的內容,也算公 LINE 免費諮詢 如果是用私人對話框,就不符合公然侮辱要件。 laws010.com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Order By:

20 artic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