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額發放與補發的時間點在何 時? 針對外界關心的生效日期與發放時程,銓敘 部說明,賴清德總統於去年12月26日公布修 正條文,按照《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條 文於公佈後第3日,即114年12月28日起正式 生效。因此,退休公務員在114年12月28日 以後的退休所得替代率及每月月退金,都將 適用新規定。自今年8月1日起,各發放機關 將統一改依重新審定的結果按月核發,相關 重審通知函則會持續寄發至6月中旬。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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