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方未得乙方之書面同意,不得将乙方所提供之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洩漏予任何第 三人或與第三人共享,中方為專業投查機構者,不得將乙方僅得提供予專業機構投資人之 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內容再提供予他人。 日起至民國 1/3 8 27 本契約之存續期間自民國 日止。 第六條特別約定事項:乙方佈局期間所有的操作內容甲方必須嚴格保密,甲方需嚴格按照乙 方要求去热行操作,否物因甲方自行操作產生的損失需要甲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本契約經雙方簽署後正式生效, 立契約人 甲方 姓名: 身分證字號: 地址: 乙方 公司:新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國甫 統一編號:83151714 地址: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七路492號2樓 頻 中華民國 年 第七條本契約經雙方簽署後正式生效。 立契約人 甲方 姓名: 身分證字號: 地址: 乙方 公司:新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國甫 統一編號:83151714 地址: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七路492號2樓 中華民國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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