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 上路前必須先做到 所有人應自行向 產物保險公司投保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審驗合格應向監理單位 登記、領用、懸掛牌照 3. 147 未滿14歲者駕駛 微型電動二輪車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審驗合格 登記 領用 懸掛牌照 |AB55678 未投保者無法辦理 登記換照或發照 違規者處 已領牌照的微型電動二 輪車,經主管機關通知 限期續保,仍未續保且 繼續於道路行駛,將註 銷牌照 1,200元-3,600元罰鍰 施行日前已審驗合格且黏貼 標章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 2年內登記領用掛牌,逾期處 1,200元-3,600元罰鍰,並 禁止行駛 審驗合格車輛:移置保管 未審驗合格車輛:没入 處駕駛人 600元-1,200元罰鍰 並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新法規上路 請大家注意~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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