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配合唾液快篩的汽車駕駛,首次違規即被罰 18 萬元、吊銷駕照及吊扣車牌兩年。若在十年內第二次違規,罰鍰加倍至 36 萬元,第三次以上則每次增加 18 萬元,並可能公開違法者姓名、照片及事實。慢車駕駛拒測則罰 4800 元並當場禁止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則被移置保管。租賃車業者若已盡告知義務,駕駛仍違規,將加罰一半罰鍰。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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