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部長信箱-回覆通知信 衛生福利部部長信箱-回覆通知信 王先生您好: 所傳郵件,業已收悉。您來信所提【網路 違法網購電子煙(奶茶杯)網站】一案,衛生 福利部說明如下: 一、依據《學校衛生法》規定,各級學校 應全面禁菸;並不得供售菸、酒、檳榔及 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同時菸害防制 18條規定未滿20歲者不得吸菸、任何人不 得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 二、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 行,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全面禁止包含 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之製造、輸入、 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 三、本部國民健康署將持續與教育部共同 合作加強校園菸害防制工作,依教育部頒 布「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各級學校 加強校園新型態菸品防制措施。若臺端發 現有違法使用、販售或廣告電子煙情形, 可檢附具體事證,向學校校方或就近所在 地衛生局檢舉或以市內電話撥打菸害諮詢 及檢舉服務免付費專線(0800 531531)予 以檢舉。 四、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本部國民健康 署菸害防制組方先生,聯絡電話: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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