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4.30起 隨身攜帶 禁另類煙 無吸食亦屬違法 控煙辦將採取便衣執法 禁煙區吸食發2告票 1 1.6 萬 2474072.8萬 hk01news 衞生署今日(2日)公布新階段控煙措 施,由本月30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公眾地方管有 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和草本煙,即使只隨 身攜帶亦屬違法。根據條例,管有不多於5個煙 彈、5毫升煙油、100支加熱煙支或100卷草本 煙將定額罰款 3,000元或經簡易程序定罪最罰款 1萬元;若多於上述標準,一律以檢控形式處 理,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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