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車主. 本局原開立本車輛之停車繳費 通知單,經開單人員發現已遺失, 請台端於停車翌日起至15天(繳納 期限),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550 或利用本局資訊服務網站 (http://parkweb.traffic.ntpc.gov.tw) 或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超商ibon 之停車費查詢系統查單補費。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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