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條例》修正重點 112年6月30日施行 重新調整違規記點制度 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Office of Traffic Adjudication, Taoyuan 交通違規全面落實記點(含逕行舉發案件) 記點累積期間由半年延長至1年,1年內 累積記點達12點吊扣駕照2個月 您是車主但不是駕駛人,請於期限內辦理 歸責移轉實際駕駛人,逾期未辦理違規點 數會記在車主,累點後會吊扣駕照(自然 人)或吊扣車牌(公司法人)。 保護行人及弱勢用路人 車輛未暫停讓行 人優先通行,罰 鍰上限由3600元 提高至6000元 無照駕駛5年內累 犯即處24000元 車輛未暫停讓視障者先 通過,罰鍰上限由 4800元提高至7200元 嚴懲無照駕駛與危險駕駛 嚴重超速由超過最高時 速60公里,下修至40 公里,罰緩上限提高至 36,000元,且吊扣車牌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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