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0 79 以下稱(甲方) 公司受任人(乙方) 中華民國113年3月份 貿易紅利合作協議合約 甲方 吳婉楨 乙方公司代表人 駱世緯 身分證字號 P223323529 身分證字號 K121932838 合約內容 項目 貿易紅利 金額 新台幣50萬元整 開始日期 2024/3/1 結束日期 2024/3/31 服務合約條款 1.同意保守雙方之各項隱私及營業秘密與商業機密,雙方同意共同遵守履行之。 雙方同意如有違反約定,得無須負擔任何條件據以終止雙方合作關係外,同時 對於損失負有因此遭致之損害賠償及費用支出之責任。 | 2. 甲方同意將個人紅利之名額轉讓於公司代為使用,而乙方會支付金額新台幣 50萬元整金額。 | 3.乙方職別執行長,設定系統數據程式雖力求收益,但仍須評估市場趨勢,風險 「及適當分配比率,且應盡善良管理人之責任。 | 4.乙方因評估錯誤導致損害資本利益,乙方將全權負其一切責任,若甲方未依照 乙方指示操作,乙方會提出一定賠償成本。 | 5.經營操作之一切營業管理與數據費用由乙方負責,獲利後扣完相關之費用,得 「以獲得25%費用金額,並將剩餘款項匯款該相關費用至指定帳戶,交付款項。 6.甲方遵守乙方指示,乙方應確保甲方資本保障,若甲方未依照乙方指示,則不 需承擔任何責任。 | 7.紅利一切流程,包含前置作業等等相關過程,至結束後支付相關款項前,甲方 應按照乙方指示,確保能穩定獲利及保障雙方權益。 18.甲乙雙方之服務協議合約均以此合約為準不得再為其他主張。 | 9.鑒於雙方誠信原則,特立此據以茲證明,由甲乙雙方各持乙份,雙方並同意以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法院。 雙方確認蓋章 委任人(甲方) 公司受任人(乙方) 科技有限 合約專用章 ! 97042940 =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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