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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流傳一支汽車未停讓行人,遭警方取締的影片

每個路口狀況不一,大家對於騎車或開車時如何停讓行人有許多疑惑,查小喵整理基本原則給大家: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車輛都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如車輛距離行人尚遠,超過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應盡速通過路口。

💡法規中的車輛「暫停」,必須要完全靜止;像網傳影片中駕駛這樣緩慢滑行、沒有靜止,也是會被開罰的!

💡取締標準:

🔹有斑馬線
車頭進入斑馬線,且車輛距離行人行進方向在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兩項條件同時成立就可取締。

🔹無斑馬線
沒有畫設斑馬線的行人穿越路段,只要車頭與行人的距離在3公尺內,就可取締。

💡違反者汽車罰鍰3600元,機車罰鍰1200元,自行車罰鍰300至600元。

💡立法院已於4月修法,將汽機車未停讓行人罰鍰加重,最高可罰到6000元,預計今年7月施行。

👉報告全文: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9147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依據「強化行人路權執法計畫」規定,不停讓行人先行的取締認定原則及應注意事項規定,首先,若路口無人指揮時,車輛「前懸」(即車頭)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且距離行人行進方向1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即為取締認定基準。

    出處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502004626-260402?chdtv
    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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