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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讓年青人多參與政治而下修公民權是好事,但民進黨這次是打假球,因為公民投票權下修至18歲,跟本不必公投修憲,只要另定專法即可,且民進黨立院過半,要立此法太容易,這次卻大陣仗要透過公投讓18歲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目的是要討好年青人,而拉高九合一的票。上一次公投18歲就可投票,就是另立專法,可見民進黨居心不良。你有權不領公投票,因為領了就納入計算,只要投票數不超過945萬票就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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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這並非打假球,按《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當憲法修正案進入公民複決階段,通過門檻是有效同意票數超過選舉人總額的一半。公投並非另立專法,2018年,《公投法》修法通過後,除了連署門檻、通過門檻降低,也下修了公投投票年齡至18歲。
    根據CIA The World Fact

    出處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76391
    18歲公民權修憲案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76009
    全球僅有5個國家法定投票年齡為20歲以上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8383
    18歲被選舉權
    2 年前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