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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摩網路新聞:祝潤霖。綠營被打臉!警大回函還侯友宜清白:「博士資格符合規定。」警大回函說明如下:一、侯友宜於1999年報考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班資格,招生委員會根據當時的相關規定,法律授權組成之審查委員認定同等學力部分,認符合當年招生簡章報考博士班入學資格之規定,而入學甄試口試的委員七位有大法官、教育部次長、外校的專家學者組成,極為嚴謹慎重。二、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生修業年限為三至七年,經查侯友宜之博士班修業時間為五年,符合相關規定...另經查侯市長之論文研究、指導教授與審查委員之組成,均符合當時之規定,並無違反程序或學術倫理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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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uti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國民黨立委游毓蘭以國會辦公室去函警大詢問,獲警大回函表示,侯友宜之博士班修業時間為五年,符合規定;另經查侯友宜之論文研究並無違反程序或學術倫理之處。
    另外補充:1972年大學法修正時,當時第三十四條,即有學士得逕行攻讀博士的規定。無論是警大,或前身中央警官學校,向來也鼓勵實務與警政

    出處

    https://udn.com/vote2022/story/122682/6662156
    4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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