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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林大同
O
士林大同
游淑慧 台北市議員
商家聊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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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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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法修法屬人主義是民國89年,並
往前追溯20年,也就是69年後出生者
適用之,如果蕭美琴出生於民國69年
之後,出生即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依法
可參選中華民國正副總統;若出生於
69年之前,則出生時不具中華民國國
籍,可依法歸化,蕭美琴小姐出生於民
國60年(1971),非在追溯期間內,也
證明過去所言非假(2000年自曝云云)
雖然蕭美琴小姐2002年透過參選僑居
國外國民選區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但依
選罷法第20條第二款,因歸化取得中
華民國國籍,不得登記為正副總統候選
人。
現在大家都不相信民進黨會依法退選,
就期待明天要怎麼凹而已,建議委員
PO文請大家幫民進黨提供解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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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回應

  • MrOrz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網傳圖片中以「國籍法修法屬人主義是民國89年」來質疑在這之前出生的蕭美琴參選資格是沒有道理的;因為即使用修法前的國籍法,蕭美琴依然在出生時就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 在國籍法於民國 89 年修訂以前,國籍法第一條規範,「生時父為中國人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 蕭美琴的生父為蕭清

    出處

    國籍法於民國 89 年修法以前的版本
    https://lis.ly.gov.tw/lglawc/lawsingle?0⋯0000002FFFFFD^01121018012900^00000000000

    蕭美琴父親資訊
    https://tcnn.org.tw/archives/100393

    補充:1945 年出生之台灣人,1945/10/25 後自動恢復中華民國國籍,成為中華民國國民。
    https://art.archives.gov.tw/Theme.aspx?MenuID=236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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