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家庭密帳案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99%B3%E6%B0%B4%E6%89%81%E5%AE%B6%E5%BA%AD%E5%AF%86%E5%B8%B3%E6%A1%88陳水扁家庭密帳案,又稱為陳水扁家庭洗錢案、扁家海外洗錢案等,為中華民國前總統陳水扁與其家族,在其擔任總統任內在海外的財產,所衍生出之涉及龍潭土地弊案及二次金改弊案,疑為非法所得的洗錢弊案。 事件起因[編輯] 2006年11月3日,中華民國高等法院檢察署宣布機要費案偵結。檢方認定陳水扁涉嫌貪污和偽造文書罪,但需等陳水扁遭罷免或卸職後再偵辦。國務機要費法院審判結果 [1],200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