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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好友提醒,年金改革後,各位長官收到銓敘部處分書,ㄧ定要在30日內提行政救濟喔!行政救濟採個案處理,有提才有救濟,所以每人要個別提救濟哦!
由核發您退休金的機關轉寄給您!
但您要訴願的機關由下而上!所以還是要向核發退休金的機關~提起~訴願!
訴願書~必需於處分書送達(收到)之翌日起一個月内,向核發退休金機關遞交!或在規定期限内,以双掛號交寄亦可!
再訴願~為收到退休金核發機關~對您的訴願所作的答覆!
如不服~可向銓敘部~提起~再訴願~
期限~依然是一個月内!
對再訴願的答覆~如再不服~就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對象~銓敍部~
期限~依然是一個月内~
請参照~
對再訴願的答覆~如再不服~就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對象~銓敍部~
期限~依然是一個月内~
請参照~請問請求的金額如何計算?明年一月起,退休俸按月發給,對嗎?107 年 明年一月起,退休俸按月發給,要提早規劃财務 。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訴願法第1條:「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違法或不當行政處分,或對人民之申請案件逾越法定期限未作處理,導致他權利或利益受損害時,請求該機關或其上級機關審查該行政處分」是否合法,並為決定之救濟制度。訴願之提起,應該從行政處分送達給人民,或公告期滿隔天開始算三十內,就要提出訴願。
    至於「行

    出處

    http://www.justlaw.com.tw/LRdetail.php?id=423
    何謂「訴願」?何謂「行政訴訟」?
    9 年前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