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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不要到臺銀領出,不要中計!!

取消18%→要經行政最高法院行政訴訟判決為準。任何人不得剝奪人民合法財產權 ,包括總統,副總統沒有任何職權,可剝奪沒受18%,
軍公教合法退休金財產權,政府違背承諾,毀約背信,信用破產,違反民法契約,說毀約就毀約,那國家法律毀掉算了!
郭冠英摘取高等法院行政訴訟,告考試院、銓敘部,獲判決勝利,依法取得法定該有的月退休金,全體軍公教可依照模式進行訴訟。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溯及既往沒有違憲,年改會委員也是政大法律系教授的郭明政,是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被牛津世界百科全書,譽為全球最權威社會保險學者之一,他拿大法官釋字620號,以及717號做說明。反對年金改革的軍公教以「法律不溯及既往」為理由。「不溯既往」是指新法通過後,不會去追溯收回過去已給的福

    出處

    https://blog.hamibook.com.tw/新聞時事/抗議年金改革!為何勞工比軍公教更有理由上街頭/
    抗議年金改革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1888175
    為何台灣需要年金改革?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721578
    年改溯及既往涉違憲? 學者:可適用新法
    9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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