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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都是女人當政,看看德國總理梅克爾怎麼說的】

德國同志不適用婚姻法,沒有修改法律的必要,更沒有歧視的問題…
最近看了很多文,就這篇最客觀中肯,分享給各位參考一下~
推薦:
德總理梅克爾:同志不受歧視,但婚姻就是一男一女之結合~~~

https://kairos.news/58250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德國的同性伴侶法是「分開但不平等」,實質上與婚姻有很大的差異,因此浪費很多時間在打官司,「德國人自己都覺得不好用」,因為消耗很多司法資源,最後還是改成回歸民法。
    許毓仁認為,同性婚不需要立特別法,因為這是普世價值,如果有人說德國、法國都是透過特別法來處理,請不要拿十幾年前的資料,要

    出處

    http://pnn.pts.org.tw/main/2016/11/28/許毓仁:德國同性伴侶法徒惹訟累/
    許毓仁:德國同性伴侶法徒惹訟累
    9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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