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門檻降 下一代幸福聯盟推動婚姻定義公投
http://lnk.pics/4L8E7下一代幸福聯盟將發起同婚公投。 圖片來源:下一代幸福聯盟 下一代幸福聯盟將發起婚姻定義的公投。幸福盟家長代表曾獻瑩13日受訪時表示,原先就主張將此一議題交由全民決定,因此將推動公投,希望在2018年時合併地方選舉,一起辦理投票。至於具體何時會發起公投連署,曾獻瑩指出,第一階段較容易通過,但第二階段須要6個月時間,希望在明年上半年能成功完成第二階段連署並於下半年送出。 面對同性婚姻此一爭議議題
解釋文[编辑] 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