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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公投門檻降 下一代幸福聯盟推動「婚姻定義」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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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將影響教育 應交付公投決定】
 
請夥伴們響應「婚姻定義公投案」的連署,讓公投早日成案!依據748號解釋,大法官並沒有強制要求立法者只能修民法,即使是「制定特別法或其他形式」也合乎憲法要求。

🔥婚姻定義公投連署下載
https://goo.gl/M5jcwG

本則回應

  • MrOrz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大法官並沒有強制要求立法者只能修民法」是對的。

    748 號解釋指現行民法婚姻篇違憲,但理由書亦提及:「至以何種形式(例如修正婚姻章、於民法親屬編另立專章、制定特別法或其他形式),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

    出處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
    8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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