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門檻降 下一代幸福聯盟推動婚姻定義公投
http://lnk.pics/4L8E7下一代幸福聯盟將發起同婚公投。 圖片來源:下一代幸福聯盟 下一代幸福聯盟將發起婚姻定義的公投。幸福盟家長代表曾獻瑩13日受訪時表示,原先就主張將此一議題交由全民決定,因此將推動公投,希望在2018年時合併地方選舉,一起辦理投票。至於具體何時會發起公投連署,曾獻瑩指出,第一階段較容易通過,但第二階段須要6個月時間,希望在明年上半年能成功完成第二階段連署並於下半年送出。 面對同性婚姻此一爭議議題
在目前圍繞台灣是否通過修法允許同性婚姻的社會爭議中,反對方提出了“全民公投”的主張,認為修改婚姻制度需要全社會的共識。這種說法是典型的似是而非的說法,聽起來似乎有道理,但實際上,完全是法盲的表現,說明了反對方對於憲政的內涵是多麼的無知。為甚麼這麼說呢?因為這種“公投決定”的主張,根本不適用于同志婚姻這個議題。這個議題屬於憲法權利的範疇。 所謂憲法權利,是針對普通權利而言的,指的是那些依據憲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