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稅】18歲的煩惱
https://tw.stock.yahoo.com/news/%E4%BA%AB%E7%A8%85-18%E6%AD%B2%E7%9A%84%E7%85%A9%E6%83%B1-110000279.html立法院近日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部分條文等案,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並設有2年緩衝期,預計民國112年元旦起正式實施那為何要修法讓民法的成年年齡從20變成18呢?其實18歲大多屬於高中三年級與大學一年級之間,不少學生在地就學打工,無法自行辦理租屋契約、開銀行帳戶、辦手機門號與信用卡等等的,再加上刑法中約定成年的年齡與民法不同,以致於現行的各項法律及行政規則的參照標準也不一那請問滿18歲,在稅法上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