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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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法條解釋》
很重要!您一定要知道 ~
遇見閃光紅燈!
需要停車再開!
否則會開罰單!
本則回應
Aaron
標記此篇為:
❌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根據交通部81年4月20日公布,
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二百十一條,
特種閃光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下:
一、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
二、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
,讓幹線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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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監理法規搜尋系統: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SorderContent.aspx?SOID=13329
行政令函-電子公路監理網法規檢索系統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SorderContent.aspx?SOID=13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