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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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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北檢「配合度不高」檢察長被
換掉立即二度傳喚高虹安
時事·8月14日 17:35
台北地檢署偵辦新竹市長高虹安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
理費,去年底發動搜索約談依貪污等罪諭令60萬元交
保,此後經過多月沒有動作,北檢檢察長林邦樑上週
五(21日)被公告調職,事隔1週,高虹案今(28
日)即遭二度傳喚。
法務部21日公布最新檢察長人事,台北地檢署檢察長
林邦樑調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職缺由金門高分檢檢
察長鄭銘謙接掌。法界紛紛議論林邦樑是遭「明升暗
降」,原因就是高層不滿他「辦高虹安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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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回應

  • NX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可疑訊息為不實訊息: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北檢)已於8月14日偵結該案,並依貪污等罪起訴,另一案件(高虹安被資策會提告背信部分)檢察官予不起訴處分。(起訴書內容及偵辦過程(時序)詳資料佐證一、二)

    出處

    一、高虹安涉詐助理費起訴 北檢10個Q&A說明(中央社):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308140095.aspx

    二、高虹安案偵辦大事記(中央社):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308140039.aspx

    節錄如下:
    "--民國111年10月31日,國民黨新竹市長參選人林耕仁召開記者會,指高虹安任用李姓男友擔任公費助理,用納稅人的錢支付男友薪資。高虹安回應她在立法院所聘用的助理,以及支付薪水等相關費用,皆依相關規定辦理,合法合規,絕無以私害公。

    --11月2日,法務部調查局表示,高虹安遭質疑疑涉詐領立法院助理費,調查局因受理檢舉有立案,交由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調查。

    --11月7日,高虹安在律師陪同下,帶著相關資料赴北機站說明助理費案。

    --11月17日,調查局北機站於11月15日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高虹安案,北檢17日下午正式分案,由查緝黑金專組檢察官偵辦。

    --12月1日,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傳喚高虹安立委辦公室前行政主任黃惠玟說明,黃惠玟交出以自己綽號「小兔」所做的帳本,供稱助理費以低報高、上繳公積金等全依高虹安指示。檢察官將黃惠玟列為被告。

    ...

    --112年4月28日,北檢以被告身分再度傳喚高虹安說明助理費案。另外,資策會提告高虹安涉背信案,檢察官也要求高虹安說明,訊後請回。

    --8月14日,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欺財物罪、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高虹安、陳奐宇、黃惠玟、王郁文、陳昱愷等5人,高虹安男友李忠庭獲不起訴處分。高虹安被控背信罪部分,檢察官以罪證不足予不起訴處分。 "

    三、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112年8月14日)
    https://www.tpc.moj.gov.tw/media/329003/⋯辦高-安等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等案偵查終結新聞稿.pdf?mediaDL=true
    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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