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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管理局 13:01
寄給我 v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外匯管理部 函
受文者:陳依琳 (先生/女士)
發文機關: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民國114年9月6日
發文文號:金管銀(秘)字第09980184565 號函
收款人:賴炫璋先生/女士)
存款帳戶銀行:700-郵局
存款帳戶帳號:00214070504074
經由本院檢測您有一筆新幣60,000.00的資金匯入上述收款人帳戶,經查明該銀行帳號
近期未有大筆資金往來記錄,且未申請多幣種收付款,因政府強力實施洗錢防治條例,
請該收款人以郵件或line的方式聯絡我們官方平台咨詢處理!延期將會產生滯留費用!
謝謝
官方郵件: https://www.fsc.gov.tw/
官方LINE:https://line.me/ti/p/~p8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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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harlène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這是詐騙。金管會澄清,金管會及銀行局不會直接涉入民眾的金融交易,也沒有民眾的帳戶往來情形等資料,故不會以電話、Line、簡訊、公文信函或其他方式與民眾聯繫處理銀行帳戶問題,更無權管制或凍結民眾帳戶。收到相關訊息時莫驚慌,請先撥打金管會電話(02)8968-0899或銀行局電話(0

    出處

    三個「不會」,防範假冒金管會或銀行局人員進行詐騙
    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96⋯w.jsp&dataserno=202505120001&dtable=News
    9 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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