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蛤?這樣也行!人稱鐵飯碗的公務人員,就算離婚了,無緣的前任配偶,依新法規定,還可以請領對方的退休金。

今日出版的《中國時報》報導,年金新制7月1日上路,在此之後離婚的公務員,若婚姻關係逾2年,即使離了婚,等到公務員退休後,對方仍可以主張按比例要求分配你的退休金。該規定不溯及既往,因此有人說,公教人員想離婚趁今年7月前辦妥。

以A先生為例,2006年結婚、2009年任職公職,若在2019年離婚,2037年退休的話,退休年資連同義務役合計有30年,但婚姻關係與退休年資重疊有10年時間,因此A的前妻可以要求依退休年資比率為10/30,再依要求分配1/2退休金,依法她可以拿到A男1/6的退休金(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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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

    退休公務員若離婚,經雙方協議,其配偶可就兩人婚姻期間為基準,擁有最高請求至2分之1的退休金請領權利。

    出處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70627/37696125
    公務員離婚配偶 最高可請1/2退休金
    8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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