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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通報(退休)

有鑑於自明(110)年起,辦理自願退休改為55歲滿30年,才符合全額月退資格。請以下人員注意。
(一)警員巡佐:55年1月1日以後出生,必須作滿55歲,始可全額月退。提早一年扣4%。
(二)巡官所長:55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一律作滿55歲,始可全額月退。不可提早減額月退。
(三)有關公保養老給付金部分,草案現於立法院審議中,依照版本現職人員仍可選擇一次領取方式。
(四)依照退休法規定,退休案應於退休日三個月前提出。

以上提醒,盼望符合資格同仁,請慎重考慮。有疑慮或舉起不定猶豫不決者,請洽人事科員 竭誠為您服務。

奔馳沙場多年 終有卸甲歸田之時 任憑浪起潮落 江山代有人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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