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權益 自己救*
*邀請同學.好友加入*
★邀請加入新北公教人員年資補償金自救會訊息★
政府因為公教人員退休恩給制在民國84、85年改為須自提退休儲金的退撫新制,所以讓在71-83年間開始任職的公教人員可以依法領取一筆「舊制年資補償金」。
但在105年政府推動年金改革時,卻加入了落日條款,造成上述符合領取資格的人,如果沒有在108年8月1日前退休,這筆「年資補償金」就被迫自動消失。新北市教師會/新北教產與全教總從105年政府力推年改以來即大力疾呼,推動多次修法草案爭取,可惜都欠缺臨門一腳,功虧一簣。
現在,需要您自己一起來促成重要的「臨門一腳」!只要您是在109年退休及目前尚未退休的,而且是在71-83年間開始任職的公教人員,歡迎加入「公教人員年資補償金自救會」,一起推動成立並爭取年資補償金,保障您的權利。在此誠摯邀請您加入,請您填寫以下表單,公教人員年資補償金自救會將主動聯繫並分享訊息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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