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查看文章頁面 >
這份合約是真還是假的?
協議書
立契約書人 (下稱甲方)、 (下稱乙方),茲就甲方台灣 Shopee 蝦皮購物(下稱蝦皮)帳號、密碼,交由乙方管理使用,雙方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 標的 (一)甲方交付之帳號: (二)甲方交付之密碼:
第二條 期間
自民國 年 月 日起至民國 年 月 日止,一個月一期,共計 期。
第三條 權利金 (一)乙方應於確認第一條之標的得正常使用後,立即給付第一期權利金新台幣
(下同)貳千伍佰元予甲方。
(二)第二期開始,乙方應按每月簽約日起 5 日內給付新台幣貳千伍佰元予甲方。 (三)給付方式為乙方轉帳至下列甲方所指定之帳戶
金融機構:
分行:
局帳號:
戶名:
(四)第二條期間內,甲方不得片面調整權利金金額。
第四條 甲方義務及責任 (一)除不可歸責甲方之事由外,甲方應確保第一條標的得正常使用。 (二)簽訂本契約時,甲方應出示擁有第一條標的之證明,及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證明,供乙 方核對;經確認後發現甲方提供之文件有所不實,甲方應自負法律之責任。 (三)配合蝦皮官方網站之實名身分認證。 (四)不得變更第一條標的(即帳號密碼)與標的內之一切資訊。 (五)不得干涉乙方之營業策略、商品上下架、修改店鋪內容,及任何未經乙方同意之操作。 (六)第二條期間內如發生需配合蝦皮官方協商處理之情事,甲方應於 2 日協助且不得拒絕。 (七)乙方就使用第一條標的營運所產生之收入,皆歸乙方所有,若需甲方配合領取,甲方應 於 2 日協助且不得拒絕。 (八)若甲方違反本條任一項約定,除賠償乙方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外,甲方尚需賠償乙方懲 罰性賠償金新台幣貳拾萬元。
第五條 乙方義務及責任
(一)乙方必須以符合中華民國法令之方式使用第一條標的。 (二)乙方就使用第一條標的營運,盈虧自負,不得以虧損為由,遲延或拒絕給付第三條之權
利金。

(三)乙方就使用第一條標的營運所產生之一切消費爭議,概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就使用第一條標的營運所產生之一切稅金、罰緩,概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終止契約 (一)因甲方違反第四條規定,致乙方無法繼續使用第一條標的。 (二)第一條標的經蝦皮官方永久停權。 (三)因乙方違反第五條第(一)點約定。 (四)除前三項情形,雙方不得片面終止本契約。
第七條 履行本契約之通知
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間之通知,應以手機簡訊或即時通訊軟體以文字顯示之方
式為之。
第八條 條款疑義處理
本契約各條款如有疑慮時,依乙方之解釋為主。
第九條 契約生效及份數
本契約自簽約日起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書面正本為據。
第十條 保密條款 (一)甲方為簽訂本契約或履行本契約期間,所獲得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客戶資
料),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洩漏、交付、移轉予第三人或對外發表。於本契約解除、終止
或期滿後,亦同。 (二)本契約一切內容,甲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洩漏、交付、移轉予第三人或對外
發表。於本契約解除、終止或期滿後,亦同。 (三)若甲方違反本條任一項約定,除賠償乙方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外,甲方尚需賠償乙方懲
罰性賠償金新台幣參萬元。
甲 方:
身分證字號: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身分證字號:
地 址:
電 話:
中華民國 年月日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這是沒有效力的合約,簽訂時也請注意對方是否為非法的工作狀況。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不可以預先免除。如果契約訂有預先免除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的條款,該條款將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

    出處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consumers-loan-contract/928
    16 小時前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