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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透過111年度訴字第113號判決認證: 指揮中心所公布的、疾管署公函轉發的各種政策及接踵方案,均無規範性效力。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695948-21c1e-1.html)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0709359.A.005.html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內文的敘述錯誤解讀,原文是說明衛福部才有訂定發布此等「預防接種政策」的權限。
    本案件是於110年5月31日至6月2日執行AZ疫苗接種作業時,在實際接種人數共計79人中,有18人非「蔡宛蓉即小禾馨士林小兒專科診所」編制內工作人員。

    違反指揮中心依特別條例所發布應變措施之人,只能適用同條

    出處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695948-21c1e-1.html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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