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2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臉書從今天(2/7)開始
新的facebook規則,
他們可以使用你的照片。
它可以在法庭上對您的訴訟中使用。
從今天起,
您釋出的所有內容都變得公開。
即使是已經刪除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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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enwt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聲明內容完全沒有效用,對此 Facebook 也澄清過了。Facebook 的條款詳細內容如下: 您擁有您在 Facebook 發佈的所有內容和資料,您可透過隱私和應用程式設定管理您的分享內容方式。管理分享內容的方式一直以來都是如此,從未變過。

    出處

    https://www.mygopen.com/2019/07/facebook.html
    4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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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51 , 4G 今天是西元2020年2月7日 #真心提醒您 #別忘了截止日期是今天 臉書從明天(2/7)開始 新的facebook規則, 他們可以使用你的照片。 它可以在法庭上對您的訴訟中使用。 從今天起, 您釋出的所有内容都變得公開。 即使是已經刪除的訊息。 #以下是我的聲明 #我不允許facebook #或任何與facebook相關的實體 #使用我的圖片資訊訊息或帖子 #無論是過去和未來 有了這份聲明, 我通知facebook, 嚴格禁止 根據此個人檔案或其內容、 洩露、 複製、 分發或採取任何其他行動。 本個人檔案的內容 是私人和機密資訊。 侵犯隱私的行為 可以被法律說明懲罰: #facebook現在是一個公共實體 #所有成員都必須釋出這樣的便條
    8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別忘了明天開始新的facebook規則, 在那裡他們可以使用你的照片. 不要忘記今天的截止日期!!! 它可以在法庭案件中使用, 對你提起訴訟. 你釋出過的所有東西都從今天開始, 甚至是被刪除的訊息或不允許的照片. 對簡單的複製和貼上來說, 它沒有甚麼代價, 比抱歉更安全. 我沒有給facebook或任何與facebook相關的實體使用我的圖片, 資訊, 訊息或帖子, 過去和未來. 有了這個聲明, 我通知臉書, 絕對禁止根據這個個人資料和/或其內容披露, 複製, 分發或採取任何其他行動. 此個人資料的內容是私人和機密資訊. 對隱私的侵犯可以受到法律的懲罰 注意: 臉書現在是一個公共實體. 所有成員都必須釋出這樣的便條. 如果你更喜歡, 你可以複製並貼上這個版本. 他們的新演演算法選擇了同樣的幾個人-大約25人-誰會閱讀你的帖子. 因此, 把手指放在這帖子的任何地方, "副本"會彈出來. 點選"副本", 然後去你的頁面, 開始一個新的帖子, 把你的手指放在空白的領域. "貼上"將彈出並點選貼上 這將繞過系統.
    1 人回報2 則回應5 年前
  • 別忘了今天開始新的facebook規則, 在那裡他們可以使用你的照片。不要忘記今天的截止日期!!! 它可以在法庭案件中使用, 對你提起訴訟。你釋出過的所有東西都從今天開始, 甚至是被刪除的訊息或不允許的照片。對簡單的複製和貼上來說, 它沒有甚麼代價, 比抱歉更安全。 【我對Facebook的聲明】 我自2019年7月8日星期一起,我不同意Facebook使用本人的照片,我的發文信息及我的出版物,無論是過去和未來,我自己的或是有我曾經在Facebook所出現的任何有關我的訊息。 通過以上聲明,我在此通知Facebook,我嚴禁Facebook揭露,複製,分發,送人,賣給他人有關我的資料,照片,或採取對我任何其他操作此配置的文件和/或其內容,我的禁止包括且不限於以上未列出的方式。 此文件的內容是隱私和機密。如Facebook 違反聲明者的隱私,聲明者可以主張Facebook違反聲明者本國法律及UCC1-308-11308-103和羅馬規約等公約,進行聲明者權利的各項維護行為。 備註:現在Facebook是一個公共實體。所有成員都必須張貼一張如上聲明。如果你願意,你可以複製並貼上此版本聲明在Facebook上。 如果你不發布聲明至少一次,你就等同默許Facebook可以使用你的照片,以及包含在配置文件的狀態更新信息。 不要用共享的方式聲明,你必須用複製和貼上這篇聲明。
    1 人回報3 則回應5 年前
  • 今天開始台灣臉書有限公司新的規則,在台灣臉書有限公司,他們可以使用你的照片。它可以在法庭案件中使用對你提起訴訟。你寫過的所有東西都從今天開始,甚至是被刪除的訊息或不允許的照片。對簡單的複製和貼上來說,它沒有甚麼價值,但為了保障自我權益。以下是 我對台灣臉書有限公司的聲明: 我自2019年7月10日星期日起,我不同意台灣臉書有限公司使用本人的照片,我的發文信息及我的出版物,無論是過去和未來,我自己的或是有我曾經在台灣臉書有限公司所出現的任何有關我的訊息。過以上聲明,我在此通知台灣臉書有限公司,我嚴禁你們揭露,複製,分發,送人,賣給他人有關我的資料,照片,或採取對我任何其他操作此配置的文件和或其內容,我的禁止包括且不限於以上未列出的方式。 此文件的內容是隱私和機密。如台灣臉書有限公司違反聲明者的隱私,聲明者可以主張台灣臉書有限公司違反聲明者本國法律及UCC1-308-11308-103和羅馬規約等公約,進行聲明者權利的各項維護行為。 備注:現在台灣臉書有限公司是一個公共實體。所有成員都必須張貼一張如上聲明。如果你願意,你可以複製並貼上此版本聲明在臉書上。 如果你不發布聲明至少一次,你就等同默許台灣臉書有限公司可以使用你的照片,及包含在配置文件的狀態更新信息,不要用共享的方式聲明,你必須用複製和貼上這篇聲明。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個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