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2 則回應7 年前
別忘了明天開始新的facebook規則, 在那裡他們可以使用你的照片. 不要忘記今天的截止日期!!! 它可以在法庭案件中使用, 對你提起訴訟. 你釋出過的所有東西都從今天開始, 甚至是被刪除的訊息或不允許的照片. 對簡單的複製和貼上來說, 它沒有甚麼代價, 比抱歉更安全.

我沒有給facebook或任何與facebook相關的實體使用我的圖片, 資訊, 訊息或帖子, 過去和未來. 有了這個聲明, 我通知臉書, 絕對禁止根據這個個人資料和/或其內容披露, 複製, 分發或採取任何其他行動. 此個人資料的內容是私人和機密資訊. 對隱私的侵犯可以受到法律的懲罰

注意: 臉書現在是一個公共實體. 所有成員都必須釋出這樣的便條. 如果你更喜歡, 你可以複製並貼上這個版本.
他們的新演演算法選擇了同樣的幾個人-大約25人-誰會閱讀你的帖子. 因此,
把手指放在這帖子的任何地方, "副本"會彈出來. 點選"副本", 然後去你的頁面, 開始一個新的帖子, 把你的手指放在空白的領域. "貼上"將彈出並點選貼上
這將繞過系統.

現有回應

  • Zzzz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已經證實為【錯誤】訊息囉!
    一、當使用者註冊帳號時,即同意Facebook的相關服務條款、資料政策。
    二、專家認為,使用者在個人動態牆上張貼聲明,並不等於對Facebook發出聲明。使用者單方面的聲明不具備法律效力。不過,若社群平台的服務和隱私條款牴觸法律,經法院判決

    出處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677
    7 年前
    800
  • Effie Fang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這段文字對於隱私一點幫助都沒有,只要申請了臉書帳號,就代表同意了臉書的規定,所以這段文字是沒有效的,BTW,類似的謠言在幾年前也曾經在臉書上流傳過,當時一堆網友被騙,隔了幾年之後,差不多的手法再來騙一次,請別相信喔!

    出處

    謠言破解網站蘭姆酒吐司
    臉書PO「 我不同意Facebook用我的照片 …」能護隱私?別天真了~
    http://bit.ly/32d0vft
    7 年前
    50

增加新回應

  • 撰寫回應
  • 使用相關回應 11
  • 搜尋

你可能也會對這些類似文章有興趣

  • 以防萬一... 別忘了,新的 Facebook 規則明天開始(又名... 新名稱 META) 他們可以使用你的照片。 不要忘記截止日期是今天!!! 我沒有授予 Facebook 或任何有 Facebook 相關的公司使用我過去和未來的照片、資訊、訊息或貼文的權限。 以此聲明,我通知Facebook,嚴禁根據此個人檔案及/或其內容發佈、複製、散佈或對我採取任何其他行動。 侵犯隱私可以被法律制裁。 注意:Facebook 現在是公共實體。 所有成員都必須發佈這樣的網誌。 想要的人可以複製貼上這個版本。 至少發佈一次聲明,將默契允許使用你的照片,以及個人檔案和狀態貼文中的資訊。 在此訊息中的任何地方按住你的手指,就會彈出複製。 點擊複製按鈕。 然後到你的頁面,建立一個「在想什麼」的新訊息,然後將你的手指放在空白的欄位中。 「貼上」會出現並按「貼上」。 這會繞過系統.... 無所事的人。 (寧可安全發這個,也不要以後抱歉)
    2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我不想把我的臉書照片主權任意給別人」 從今天開始新的 Facebook 規則(又名META) 他們可以任意使用所有人的照片。 別忘了截止日期是今天!!! 在此訊息中的任何地方按住你的手指,就會出現「複製」。 點擊「複製」。 然後前往你的頁面,建立新帖子,並將手指放在空曠的欄位中。 「貼上」會顯示並點擊貼上。 這樣可以繞過系統.... 表達你堅決對此規則的不同意。 根據節目《60分鐘》,律師建議我們發佈這個。 侵犯隱私的行為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注意,Facebook Meta 現在是公共實體。 每位成員都要貼一張像這樣的紙條。 如果您至少沒有發佈一次聲明,系統會理解您允許使用您的相片,以及您的個人檔案狀態更新中所包含的資訊。 「我在此聲明,我並未提供我的 Facebook 或 Meta 權限,以使用我的任何個人資料。」
    371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3:51 , 4G 今天是西元2020年2月7日 #真心提醒您 #別忘了截止日期是今天 臉書從明天(2/7)開始 新的facebook規則, 他們可以使用你的照片。 它可以在法庭上對您的訴訟中使用。 從今天起, 您釋出的所有内容都變得公開。 即使是已經刪除的訊息。 #以下是我的聲明 #我不允許facebook #或任何與facebook相關的實體 #使用我的圖片資訊訊息或帖子 #無論是過去和未來 有了這份聲明, 我通知facebook, 嚴格禁止 根據此個人檔案或其內容、 洩露、 複製、 分發或採取任何其他行動。 本個人檔案的內容 是私人和機密資訊。 侵犯隱私的行為 可以被法律說明懲罰: #facebook現在是一個公共實體 #所有成員都必須釋出這樣的便條
    8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別忘了今天開始新的facebook規則, 在那裡他們可以使用你的照片。不要忘記今天的截止日期!!! 它可以在法庭案件中使用, 對你提起訴訟。你釋出過的所有東西都從今天開始, 甚至是被刪除的訊息或不允許的照片。對簡單的複製和貼上來說, 它沒有甚麼代價, 比抱歉更安全。 【我對Facebook的聲明】 我自2019年7月8日星期一起,我不同意Facebook使用本人的照片,我的發文信息及我的出版物,無論是過去和未來,我自己的或是有我曾經在Facebook所出現的任何有關我的訊息。 通過以上聲明,我在此通知Facebook,我嚴禁Facebook揭露,複製,分發,送人,賣給他人有關我的資料,照片,或採取對我任何其他操作此配置的文件和/或其內容,我的禁止包括且不限於以上未列出的方式。 此文件的內容是隱私和機密。如Facebook 違反聲明者的隱私,聲明者可以主張Facebook違反聲明者本國法律及UCC1-308-11308-103和羅馬規約等公約,進行聲明者權利的各項維護行為。 備註:現在Facebook是一個公共實體。所有成員都必須張貼一張如上聲明。如果你願意,你可以複製並貼上此版本聲明在Facebook上。 如果你不發布聲明至少一次,你就等同默許Facebook可以使用你的照片,以及包含在配置文件的狀態更新信息。 不要用共享的方式聲明,你必須用複製和貼上這篇聲明。
    1 人回報3 則回應7 年前
  • 不確定這是否屬實,但是... Facebook 試圖存取我的付款訊息,所以我意識到這是真的。 我也選擇退出! 所以現在他們正在這樣做,剛剛在第四頻道新聞上宣布了這一消息。 Facebook 從週一開始向所有用戶收費。您可以透過這種方式選擇退出。用手指按住此訊息並複製它。無法共享。我也不允許 Facebook 向我的帳戶每月收取 4.99 美元的費用;我所有的照片都是我自己的財產,而不是 Facebook 的!選擇退出特別感謝 Larry 提供的法律建議...並感謝 Tim Barker 發布此資訊: 由於每個人都在慢慢被劫持,是的,是被劫持而不是被駭客入侵,他們正在公然劫持我們的帳戶,現在甚至更多。 以防萬一通知:一位律師建議我們發布此資訊。侵犯隱私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注意:Facebook Meta 現在是一個公共實體。所有成員都必須發布這樣的說明。如果您至少未發布一次聲明,則從技術上講,您將被理解為允許使用您的照片以及您的個人資料狀態更新中包含的資訊。 我在此聲明,我並未授權 FACEBOOK META 使用我的任何個人資料或照片。 複製貼上,請勿分享。我收到的銷售廣告貼文比朋友​​的貼文還多。將手指放在此貼文的任意位置,然後點擊「複製」。 我也選擇退出!
    1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今天開始台灣臉書有限公司新的規則,在台灣臉書有限公司,他們可以使用你的照片。它可以在法庭案件中使用對你提起訴訟。你寫過的所有東西都從今天開始,甚至是被刪除的訊息或不允許的照片。對簡單的複製和貼上來說,它沒有甚麼價值,但為了保障自我權益。以下是 我對台灣臉書有限公司的聲明: 我自2019年7月10日星期日起,我不同意台灣臉書有限公司使用本人的照片,我的發文信息及我的出版物,無論是過去和未來,我自己的或是有我曾經在台灣臉書有限公司所出現的任何有關我的訊息。過以上聲明,我在此通知台灣臉書有限公司,我嚴禁你們揭露,複製,分發,送人,賣給他人有關我的資料,照片,或採取對我任何其他操作此配置的文件和或其內容,我的禁止包括且不限於以上未列出的方式。 此文件的內容是隱私和機密。如台灣臉書有限公司違反聲明者的隱私,聲明者可以主張台灣臉書有限公司違反聲明者本國法律及UCC1-308-11308-103和羅馬規約等公約,進行聲明者權利的各項維護行為。 備注:現在台灣臉書有限公司是一個公共實體。所有成員都必須張貼一張如上聲明。如果你願意,你可以複製並貼上此版本聲明在臉書上。 如果你不發布聲明至少一次,你就等同默許台灣臉書有限公司可以使用你的照片,及包含在配置文件的狀態更新信息,不要用共享的方式聲明,你必須用複製和貼上這篇聲明。
    1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臉書從今天(2/7)開始 新的facebook規則, 他們可以使用你的照片。 它可以在法庭上對您的訴訟中使用。 從今天起, 您釋出的所有內容都變得公開。 即使是已經刪除的訊息。
    2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我對Facebook的聲明】 我自2019年7月7日星期日起,我不同意Facebook使用本人的照片,我的發文信息及我的出版物,無論是過去和未來,我自己的或是有我曾經在Facebook所出現的任何有關我的訊息。 通過以上聲明,我在此通知Facebook,我嚴禁Facebook揭露,複製,分發,送人,賣給他人有關我的資料,照片,或採取對我任何其他操作此配置的文件和/或其內容,我的禁止包括且不限於以上未列出的方式。 此文件的內容是隱私和機密。如Facebook 違反聲明者的隱私,聲明者可以主張Facebook違反聲明者本國法律及UCC1-308-11308-103和羅馬規約等公約,進行聲明者權利的各項維護行為。 備注:現在Facebook是一個公共實體。所有成員都必須張貼一張如上聲明。如果你願意,你可以複製並貼上此版本聲明在Facebook上。 如果你不發布聲明至少一次,你就等同默許Facebook可以使用你的照片,以及包含在配置文件的狀態更新信息。 不要用共享的方式聲明,你必須用複製和貼上這篇聲明。
    1 人回報2 則回應7 年前
  • 我不允許facebook分享我的任何東西,包括我在他們的網站上,圖片、目前或過去或未來的帖子或任何發佈在臉書上的或臉書上的社群裡的任何檔案以及照片,電話號碼或電子郵件,在未經我的書面許可以及口頭同意下, 絕對沒有任何形式的使用。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自2018年10月17日週三起,我不准許Facebook用我的照片、我的信息及我的出版物,無論是過去和(或)未來,即便是在我的個人版面或那些有我出現的照片、信息及出版物的許可。 我透過這段話告知Facebook,嚴禁披露、複製、分發、給與、販賣我的資料或照片,或對我任何個人檔案和/或與其相關的內容上採取對我不利的行動。 此個人檔案的內容是隱私和機密信息。違反此隱私法可以依相關法律(UCC1-308-11308-103和羅馬規約)進行處罰。 注:現在Facebook是一個公共實體。所有成員都必須張貼一張這樣的聲明。如果你願意,你可以複製並貼上此版本。 如果你不發布聲明至少一次,你便是默許了Facebook使用你的照片,以及包含在個人檔案的狀態更新信息。 不要共享。你必須複製和貼上 From Friday 1st OCT 2018, I don't give Facebook permission to use my pictures, my information or my publications, both of the past and the future, mine Or the ones where I appear. By this statement, I give my notice to Facebook it is strictly forbidden to disclose, copy, distribute, give, sell my information, photos or take any other action against me on the basis of this profile and / or its contents. The content of this profile is private and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The violation of privacy can be punished by law (UCC 1-308-1 1 308-103 and the Rome statute). Note: Facebook is now a public entity. All members must post a note like this. If you prefer, you can copy and paste this version. If you do not publish a statement at least once, you've given the tacit agreement allowing the use of your photos, as well as the information contained in the updates of state of profile. Do not share. You have to copy & paste/ post
    1 人回報2 則回應8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