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3 年前
自5/1起辦理「全國同步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交通大執法,針對:
1.「路口不停讓行人」
2.「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
3.「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線、標誌、號誌停車在開」
4.「取締道路障礙」
等違規項目加強取締。

現有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

增加新回應

  • 撰寫回應
  • 使用相關回應 10
  • 搜尋

你可能也會對這些類似文章有興趣

  • #2020交通大執法 #重點違規項目大公開 內政部警政署將於本(109)年9月1日至30日止,全國同步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 興國派出所特別為此創作一首交通安全宣導歌曲,使民眾更能熟記交通安全規則,希望大家都能一起遵守交通,為彼此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 加強執法期:109年9月1日至30日 重點取締項目: 1、汽機車不停讓行人 2、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3、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 4、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3iN3wkj2FI https://www.facebook.com/110208374048951/posts/156945042708617/?extid=ruB9DqxsnxuyvIYB&d=n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高雄市建置完成的科技執法地點及取締項目如下: 1. 鳳山區鳳松路/經武路口(北向南):闖紅燈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 2. 鳳山區五甲一路/凱旋路口(南向北):闖紅燈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 3. 苓雅區武營路/三多一路(北向南):闖紅燈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 4. 苓雅區中正一路/大順三路(西向東):闖紅燈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 5. 三民區大中一路/鼎中路(東向西):闖紅燈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 6. 三民區建工路/大昌二路(東轉北、西轉南):不停讓行人。 交通大隊表示,上述路口科技執法設備,採用AI人工智慧影像分析,自動辨識違規行為,以「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及「不停讓行人」等為主要取締項目,自1月25至31日為宣導期, 2月1日起正式啟用 https://news.ltn.com.tw/news/Kaohsiung/breakingnews/4561690
    3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一個上午,闖紅燈罰單328件!!! 本(9/1)日執行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首日,彰化縣警局計規劃77處易肇事路口同步執行,使用警力計115名,統計至今12時全縣計取締告發415件,其中汽機車不停讓行人11件、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47件、闖紅燈328件、行人違規29件。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原則 2023年6月30日施行 可取締 車頭進入 行人穿越道 不論行人在遠或近的一側, 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 先行通過,汽車前懸 (機車 前輪) 進入斑馬線範圍內, 或搶先通過路口,就應舉發 資料來源:警政署 要過馬路的行人已進入 斑馬線邊緣1公尺範圍內 H 停 未劃設行穿線 路口也須停讓 A 中央通訊社
    5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民生路口自111年9月1日起科技執法正式實施:(車輛行駛人行道、違規停車,行駛至人行穿越道不停讓行人,闖紅燈)
    3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 9/1日起實施 「路口安全大執法」 加強取締🚓🚓 📌汽機車不停讓行人 罰1200元以上、 3600元以下 📌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 人穿越道 罰300元 📌行人未依標誌、標線 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 穿越道路 罰300元 遵守交通法律規定,安全第一,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提醒您💕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一圖看懂 停讓行人新制 6/30起,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遠近,駕駛都要停讓。 另外,未劃設行穿線的交岔路口,如果有人要穿越馬路,或已進入路口,汽機車也都應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通過。 新制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原則,針對「有劃設行穿線的交岔路口」部分,若行人尚未進入斑馬線範圍內,但汽、機車行近斑馬線時,行人站立於路邊且距斑馬線邊緣1公尺範圍內,且欲穿越馬路時,駕駛人就應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過,汽車前懸(即車頭)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就應舉發。 其次,行人已進入斑馬線範圍內時,汽機車行近斑馬線,不論行人位於車輛的近端或遠端,汽、機車都要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過;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同樣應舉發。 針對「未劃設行穿線的交岔路口」部分,汽機車行近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站立於路口處且欲穿越馬路,或行人已進入路口時,汽、機車都應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通過路口;若不暫停讓行人先過,而搶先通過路口者,即應舉發。 警政署日前指出,目前不停讓行人先行的取締認定原則及應注意事項規定,依據「強化行人路權執法計畫」,若路口無人指揮時,車輛前懸已進入斑馬線且距離行人行進方向1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即為取締認定基準。 此外,路口有義警、學校導護志工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時,駕駛若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可直接認定舉發;警方以攔停舉發方式執行為原則,但若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例如駕駛強行或高速通過者,可直接舉發。
    7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桃警規劃「道安防故」專案 3/2起十大路口加強取締 | 桃園電子報 | LINE TODAY 將於3月2日起至3月10日止,於十大易肇事路口「三民路與大同路口」、「春日路與民光東路口」、「三民路與中正路口」、「復興路與民生路口」、「國際路與大興西路口」、「大興西路二段、三段路口」、「大興西路與中正路口」、「正光路與大興西路口」、「中山路與上海路口」及「復興路與三民路口」共10處,針對「闖紅燈及紅燈右轉」、「酒後駕車」、「轉彎未依規定」、「超速」、「併排停車」及「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等6項易肇事違規項目加強取締。 https://liff.line.me/1454987169-1WAXAP3K/v2/article/ZjzWOP?utm_source=lineshare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汽車未禮讓行人加重處罰 3/31起上路施行 保護行人及弱勢用路人 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 時,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大型車罰2800元→提高為3600元 小型車 罰2000元→提高為3600元 機車 維持罰1200元 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 支線道車未讓幹線道車先行 少線道車未讓多線道車先行 同車道數 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 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 未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 大型車罰600元→提高為1800元 小型車 罰600元→提高為1500元 機車 罰600元→提高為1200元 車輛未暫停讓攜帶白手杖 或導盲犬的視障者先通過 大型車罰4500元→提高為7200元 小型車罰3600元→提高為4800元 維持罰2400元 機車 ® 遇到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 大型車 小型車 機車 罰900元→提高為1800元 罰900元→提高為1500元 罰900元→提高為1200元
    3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汽車未禮讓行人加重處罰 3/31起上路施行 保護行人及弱勢用路人 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 時,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提高為3600元 提高為3600元 大型車罰2800元 小型車 罰2000元 |機車 維持罰1200元 支線道車未讓幹線道車先行 少線道車未讓多線道車先行 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 同車道數 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 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未依規 定或標誌、標線指示 |大型車罰600元 小型車 罰600元 機車 罰600元 車輛未暫停讓攜帶白手杖 或導盲犬的視障者先通過 大型車罰4500元 提高為7200元 小型車 罰3600元 提高為4800元 機車 維持罰2400元 提高為1800元 提高為1500元 提高為1200元 遇到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 大型車罰900元 小型車 罰900元 機車 罰900元 POLICE 苗栗縣警察局關心您 提高為1800元 提高為1500元 提高為1200元
    1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