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原則2023年6月30日施行可取締車頭進入行人穿越道不論行人在遠或近的一側,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前懸 (機車前輪) 進入斑馬線範圍內,或搶先通過路口,就應舉發資料來源:警政署要過馬路的行人已進入斑馬線邊緣1公尺範圍內H停未劃設行穿線路口也須停讓A中央通訊社
禮讓行人新制6/30上路 斑馬線有人不論遠近須停讓 | 生活 | 中央社 CNA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06215007.aspx交通部日前表示,配合道交條例修正案,新增未停讓行人駕駛、拒檢稽查逃逸者,要強制接受道安講習。警政署今晚說,30日起只要行穿線上有行人,不論遠近,駕駛都要停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