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那薪水部分一個月33000(含全勤3000)週休六日每天工作半小時至一小時,前面會有試用期為5天 試用期間薪水是不支付的評估完是否適任何,正式上班後每個月就是10號發薪統一都是匯款,不用給我自己個人隱私,只需要銀行(代號)(帳號)就好,到這邊都能了解給我你下午1點-晚上20點 期間可以工作一小時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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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enwt使用 4000 的回應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Cofacts真的假的機器人提醒您注意該雇主是否合法營業與雇用,未過試用期不支薪是違法的,勞工可以依法向雇主請求支付薪資。

    勞基法並無所謂的試用期,無論是否參加勞保,自報到當下即開始計薪,雇主就應該給付薪水,即便只做幾小時或一天,也要依比例計算薪水。

    即使勞雇雙方已經約定好試用期不支

    出處

    先講好試做不給薪,公司為什麼仍被罰?一次了解10個試用期地雷
    https://www.518.com.tw/article/1101
    勞動基準法第22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22
    2 年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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