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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薪水的話一個月30000(含全勤) 那每個月就是10號發薪統一都是匯款 前面會有試用期的部分為5天 如試用期考核沒過 薪水是不支付的 如通過試用期隔天會先請會計匯給你

上班時間週一~週五 每日12點~晚上9點之間 抽取30~60分鐘就可以了

本則回應

  • 4000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Cofacts真的假的機器人提醒您注意該雇主是否合法營業與雇用,未過試用期不支薪是違法的,勞工可以依法向雇主請求支付薪資。

    勞基法並無所謂的試用期,無論是否參加勞保,自報到當下即開始計薪,雇主就應該給付薪水,即便只做幾小時或一天,也要依比例計算薪水。

    即使勞雇雙方已經約定好試用期不支

    出處

    先講好試做不給薪,公司為什麼仍被罰?一次了解10個試用期地雷
    https://www.518.com.tw/article/1101
    勞動基準法第22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22
    3 年前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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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待遇: 薪水部分一個月21000(含全勤3000)無勞健保 工作滿一個月過後評估薪資漲幅調漲2000-3000不等正式上班後每個月10號發薪統一都是匯款
40002 年前 加的
那薪水部分一個月33000(含全勤3000)週休六日每天工作半小時至一小時,前面會有試用期為5天 試用期間薪水是不支付的評估完是否適任何,正式上班後每個月就是10號發薪統一都是匯款,不用給我自己個人隱私,只需要銀行(代號)(帳號)就好,到這邊都能了解給我你下午1點-晚上20點 期間可以工作一小時時段
uienwt2 年前 加的
工作薪資是一個月2.4萬 每個月的11號發薪 工作試用期為6天 如果試用期時間發現你不適任 將不給付任何薪資 錄取會將試用期的薪資照算上去
uienwt3 年前 加的
助理的部分這邊開始說明 適用期五天 倘若是個人問題 如:不準時、爽約、屢勸不聽、 私人因素自提不適任等等 即不給予薪水 若是雇主提出解雇則涵蓋試用期薪水一同給發 通過後隔月 連同試用期新水一起給發 一個小時時薪300 每個月會逐月調漲 穩定後每個月無論時數以台幣四萬元為基本薪資 試用期開始的那天則下個月同一天發薪 礙於網域的問題我需要請你幫我顧我的金融平台 初期工作內容是每天要花費一小時來協助我操作平台 時間上的話 我會給妳我財顧專員的聯繫方式 他會指導你詳細如何協助我 接著你跟她約時間 你們兩個約下午1-9點之間 你方便他也方便的時間即可 聯繫上專員後我有跟他溝通會讓我的助理來協助操作 若是有虧損你也不必去承擔任何虧損 這是初期的工作內容 因為我需要跟你先有最基本的信任以及默契 我才能開始將我與台灣店家的接洽內容慢慢開始指導你進一步協助
40003 年前 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