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5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加強執法項目:
遇見閃光紅燈!需要停車再開!
遇有八角型‘’停‘’
遇有倒三角型‘’讓‘’
需要「必定要」停車再開!!

否則會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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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安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1、倒三角標示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2條,倒三角圖示為讓路線,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有幹道應「減速慢行或停車讓幹道車先行」。警方強調,本規定中的「或」字,代表非必要,民眾視狀況行之,但至少一定要減速再行駛較安全。

    2、閃光黃燈及紅燈差異
    - 閃光黃燈:設於幹道,表示警告

    出處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_你知道路口「停、讓」標誌標線的意義嗎?】
    https://www.ilcpb.gov.tw/Message/MessageView?itemid=12532

    【更生新聞網_網傳警方路口等開單三千六百元 警:「謠言!而且法規解釋錯誤」】
    https://www.ksnews.com.tw/20230407016-2/

    【全國法規資料庫_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全國法規資料庫_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4
    3 年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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