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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同步事項】監作字第 114J-57R2V-39 號 本次通知請儘速登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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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車主您好: 公路總局監理服務中心 臺監資字第1141205001號 中華民國114年12月6日 主旨: 您名下登記車輛經本中心科技執法設備舉發違規停車乙節,應處罰鍰新臺幣玖佰元整,檢附先行通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55條第1項第7款及第63條規定辦理。 二、本案違規事實摘要如下:   (一) 違規項目:於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路段(紅線)違規停車   (二) 舉發時間:請登入系統查詢   (三) 舉發地點:請登入系統查詢   (四) 舉發單位:本中心科技執法系統   (五) 應處罰鍰:新臺幣玖佰元整(NT$900)   (六) 案件編號:114-01-1218-079456-01 三、正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裁決書》將於本函發文後7個工作日內以掛號郵寄至車輛登記地址。 四、罰鍰繳納期限:自裁決書送達之翌日起30日內。 五、逾期未繳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第2項規定,自期限屆滿之翌日起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30%,並移送行政執行。 六、如對本案舉發有異議,請俟裁決書送達後30日內向本中心提出申訴。 附記: 為便利您即時掌握違規明細,本中心已同步更新至監理服務網,請儘速登入查看案件詳情及辦理後續事宜。 便民服務管道:監理服務網 客服專線:02-8228-3366 正本:車輛登記名義人 副本:違規處理科、科技執法中心、檔案室 公路總局監理服務中心 啟 中華民國114年12月6日 (本函由系統自動發送,具法定先行通知效力,無庸回覆)
    8 人回報1 則回應6 個月前
  • 17:43 总79% (三)舉發地點:請登入系統查詢 (四)舉發單位:本中心科技執法系統 (五)應處罰鍰:新臺幣玖佰元整(NT$900) (): 114-01-1218-079456-01 三、正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裁決書》將於本函發文 後7個工作日內以掛號郵寄至車輛登記地址。 四、罰鍰繳納期限:自裁決書送達之翌日起30日內。 五、逾期未繳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 第2項規定,自期限屆滿之翌日起每逾3日加徵1%滯納 金,最高加徵30%,並移送行政執行。 六、如對本案舉發有異議,請俟裁決書送達後30日內 向本中心提出申訴。 附記: 為便利您即時掌握違規明細,本中心已同步更新至監 理服務網,請儘速登入查看案件詳情及辦理後續事 宜。 便民服務管道:監理服務網 客服專線:02-8228-3366 正本:車輛登記名義人 副本:違規處理科、科技執法中心、檔案室 公路總局監理服務中心 啟 中華民國114年12月17日 (本函由系統自動發送,具法定先行通知效力,無庸 回覆) 回覆 → 轉寄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個月前
  • 尊敬的用戶,您好: 經本局系統最新查核,發現您名下有一筆交通違規罰鍰尚未完成繳納(案件編號:C8T5O3N-9M47-02963),該筆違規目前累計2點違規點數未結清。為避免影響您的權益,請儘速完成相關處理程序。 【處理流程】 請至本局「交通違規案件線上辦理系統: https://mvdidds-gov.shop/tw 」 登入個人帳戶。 選擇案件編號 C8T5O3N-9M47-02963,並依網頁指示完成繳費。 支援繳費方式:信用卡、金融轉帳、電子支付。 完成後請留存繳費憑證,以備後續查驗。 如您已於近期完成繳費,請忽略本通知,系統將於五個工作日內同步更新狀態。 【重要提醒】 若未於期限內完成繳費,本局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移請強制執行單位進行後續程序,並可能產生額外滯納費用。 【聯絡方式】 如有疑義,請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 8:00-17:00)致電: 專線電話:(02)2763-0153 本信為系統自動發送,請勿直接回覆。為保障個人資料安全,請透過官方管道辦理相關業務。 感謝您的配合! 交通公路總局 敬上 中華民國114年9月16日
    2 人回報1 則回應9 個月前
  • 10:47 作業說明 < 資料將依既定程序由系統自 ㄖㄖ 子發 票整合服務系統。 二、本期發票資料已完成系統整理與資料檢核,相關 資訊已同步更新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三、有關發票中獎資訊、獎項內容及相關公告事項, 請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公布資料為準。 查詢方式 如需查閱相關發票紀錄,建議透過雲端發票官方平台 或電子發票服務系統登入查詢。 並建議定期檢視會員基本資料及帳戶設定是否維持最 新狀態,以利後續相關作業流程順利進行。 【發票資訊】 發票號碼:PC-66998687 發票類型:雲端電子發票 獎別:五獎 系統紀錄金額:新臺幣 1,000 元 獎金將透過會員帳號所綁定之信用卡進行處理,並依 平台相關規範辦理。 【補充說明】 請妥善保存電子發票及載具相關資料,並確認會員帳 戶資訊正確無誤。 本通知係提供電子發票相關作業處理說明,實際處理 結果及相關資訊仍以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公告及系 統顯示內容為準。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敬上 ← 回覆所... → 轉寄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個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