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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的透明足跡

疫苗從製造過程、運送、到施打進人體,整個過程與細節都被清楚的紀錄下來。以供我們的食藥署/疾管署查核用,甚至後來有需要時,人民/司法單位也可以調閱。不但如此,疫苗施打進人體之後,接著就進入一個叫 “疫苗不良反應的監測系統”。 若證實,有因疫苗施打而受害的人,我們國家還有一個“疫苗接種受害救濟“ 的機制。所以,疫苗施打與其相關事宜,真的是政府的責任。

在過往有些新疫苗上市使用後, 透過上市後的監測, 發現有些極罕見的嚴重不良反應之後,也會被下架, 但這些導致疫苗下架的不良反應, 都不是在臨床試驗 時期就會呈現的. 換句話說 上市後的監測是非常的重要。 從莫德納、輝瑞、AZ疫苗等這些, 在歐美各國使用的疫苗, 我們清楚地看見, 透過嚴謹的監測機制可以讓一些罕見或極罕見的嚴重不良反應逐一呈現,正式做完第三期的疫苗,都需嚴謹的監測,更不用說這些緊急授權的疫苗了,所以,疫苗透明資訊非常重要。

未來,台灣將有多種COVID─19疫苗同實施打,釐清每人施打何種疫苗,施打後之效果及任何不良反應成為重要課題。從頭到尾都顯示, 疫苗產業到疫苗施打 透明足跡的重要性。幸好,我們有一張萬病通用的全民健保卡,可能對未來的監測比起其他國家還更容易。

近日很熱門的話題是陳時中部長 對各方所 宣稱要捐贈的疫苗, 為什麼提出政府要出面來與原廠簽約 的要求。( 無論有沒有 大家所猜測的黑暗動機), 最基本的 現實是:衛福部是負責 疫苗安全有效的專責單位。 他一定要透過現有的行政機制,有能力來呈現要使用於國人的每一種疫苗的透明足跡的紀錄 ( 也就是authenticity).

Authenticity 成為一個議題,主要是因為,近日國際上出現多種假疫苗販售的新聞,如用原廠的瓶裝上假疫苗來販售。 現階段,若大家想得出來,除了原廠直接與政府簽約,並透過現有公衛體系來施打疫苗外, 我們政府還有什麼機制,可以確保 “進到台灣的疫苗 是來自原廠的真實性及國人所施打的疫苗不是假疫苗“, 也請盡快提出來,幫幫我們的衛福部,可以讓他們免於承受阻礙疫苗進入台灣的罪名,同時也盡到他確保疫苗品質的基本責任。

何美鄉 於南港 2021.5.31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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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opez標記此篇為:💬 含有個人意見

    理由

    (1) 疫苗採購和簽約議題,政府和民間已達成共識,誰採購誰簽約都可以,政府可以從旁協助和監督,不一定要主導,不是一個議題。
    (2) 根據5/31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陳時中已經公開表明,如果捐贈者要簽約,也是可以討論的,政府並不反對。 refer[2] 38:00
    (3) 佛

    不同意見

    [2]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nH945hH-_A
    [3] 佛光會 https://news.tvbs.com.tw/life/152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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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國暫停所有Covid-19的疫苗,並稱都不安全且不再建議施打,已經暫停施打兩週了,來檢視所有施打對人民造成的不良反應,目前沒人可以施打疫苗,而疫苗的藥證也已經暫停了。 持續的疫苗副作用通報,促使聯邦政府暫停施打疫苗,即不再建議打疫苗,且疫苗施打許可證暫停兩週。也就是說目前不施打疫苗。所有政府團體會收集資料讓聯邦政府(在兩週後)決定之後作法。 https://brandnewtube.com/v/pgi1Mq 連中共都要陸續叫停了😳,台灣政府還在推高端... http://hk.epochtimes.com/news/2021-08-11/73548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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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一直不能理解為何台灣打日本產的124萬劑量AZ疫苗,致死率比世界其他國家高?(截止2101/6/24,政府公布的AZ疫苗施打後不良反應死亡人數高達169人: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10624/6LPFJOPW6REC5PFL4DXLRE42ME/) 今天看到這個視頻,這位ERIC追蹤查核,才知道,原來WHO認證緊急授權使用的AZ疫苗,目前只有印度跟韓國生產的AZ疫苗,有通過使用許可。這解釋了為什麼日本掌握1.2億劑的AZ疫苗,卻不在日本施打。 》今日節目 1:43:10 「ERIC同學爆料:日本贈台AZ未取得WHO的認證:https://youtu.be/YMFg90A-FTA By) Km Lam 世衛在聲明中說,世衛今天將兩種版本的AZ疫苗列入緊急使用授權名單,同意全球透過COVAX開始使用這些疫苗。兩種版本是指由印度血清研究所(SII)和韓國SKBio所生產的AZ疫苗。 雖然疫苗是相同的,但每個製程都需個別審查。 (法新社日內瓦15日電)2021年2月16日 獨》日捐台AZ疫苗未列WHO緊急使用名單 莊人祥:非必要條件~2021//06/28/中時 鄭郁蓁 ~ 原來日本AZ不止沒有『原廠授權條款』,連『使用認證』都沒有: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628004836-263301?utm_source=push&utm_medium=image )根據洪孟楷提供的資料指出,目前我國採購、COVAX到貨的AZ疫苗皆由韓國生產,第二批COVAX到貨的AZ疫苗是義大利製造,採購來的莫德納疫苗產地則是西班牙,日本供台的AZ疫苗則由日本生產;由此看來,這些疫苗皆非「原廠生產」:民間捐贈需原廠證明 藍委揭目前施打疫苗卻全是「代工生產」(義大利也有生產AZ?可能2月以後通過WHO許可?):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566206 ※資料陳列區: 全球疫苗荒!為什麼日本還給台灣124萬劑AZ疫苗? https://futurecity.cw.com.tw/article/2047 Japanese drugmaker starts AstraZeneca vaccine production https://www.japantimes.co.jp/news/2021/03/12/national/astrazeneca-vaccine-japan/ AstraZeneca COVID-19 vaccine Vaxzevria authorised for emergency use in Japan https://www.astrazeneca.com/media-centre/press-releases/2021/astrazeneca-covid-19-vaccine-vaxzevria-authorised-for-emergency-use-in-japan.html WHO SUMMARY OF PRODUCT CHARACTERISTICS https://extranet.who.int/pqweb/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smpc-azd1222-en.pdf?fbclid=IwAR2H2TI0YgjNz5QeushVCtayCaWuGNYdiYQIIGK-9ab-LddFCUgmXk0113I WHO Vaccines Guidance document(表格) https://extranet.who.int/pqweb/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Status_of_COVID-19_Vaccines_within_WHO_EUL-PQ_evaluation_process-16June2021_Final.pdf 日本贈台AZ疫苗首波 新北獲配8.3萬劑最多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6120178.aspx 日本贈124萬劑AZ疫苗照曝光!力拚11日驗畢 可望與莫德納一起配發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VkqXvg 国内製造の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ワクチンによる国際貢献について https://www.mhlw.go.jp/stf/newpage_19070.html モデルナとアストラゼネカのワクチン 正式承認 厚労省 https://www3.nhk.or.jp/news/html/20210521/k10013043721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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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天在家,我看了美國FDA所屬的Clinicaltrail網站,查詢台灣討論度較高的三個疫苗,臨床試驗的進度。目前它們所處的階段是完成臨床三期的收案,在等最後數據分析,最快估計要今年年底才會完成。 白話文:AZ、莫德納(Moderna),都是完成二期試驗,美國就發「緊急使用授權」(EUA),進行施打,連BNT也是。台灣國產的兩支疫苗,高端跟聯亞,已經參照美國FDA和WHO的指引,將第二期的臨床受試人數提升到3,000多人。根據陳建仁前副總統在媒體的專訪,他已經接受高端疫苗的二期人體實驗後,沒有太大的不適與副作用,且經過4000多人的分析後,不良反應率偏低。若未來中和抗體量能與其他廠牌疫苗保護力相同,就可以接受食藥署審查,審查結果無問題的話,可比照歐美國家採緊急使用授權上市。 我相信,食藥署對疫苗要求相當嚴格,出產的疫苗品質一定會符合國際標準。不論是外購疫苗,還是國產疫苗,都是我們對抗疫情的重要方式。但我們若能自己自製疫苗,就更能長期對抗疫情。所以,不要再抹黑國產疫苗,外購、自製一樣好。 (圖片歡迎大家公開下載、分享,不必問我,願意標記我,我會很高興XD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對於近期一些網路上關於法律的討論,本來期望真理越辯越明,結果沒想到反而各種討論落入了圈套,更似是而非了。 因為很煩人,所以挑出幾個不應該再討論的東西,讓大家在看其他文章的時候,直接把這幾個部分刪除不看,其他部分,就是看你自己的信仰了。 Q1: 藥廠要跟政府談,是因為政府可以給訴訟豁免? A1: 別鬧了,台灣藥證核發根本沒有這個訴訟豁免的制度,所以不管藥廠跟別的國家的政府談了什麼條件,至少在這個所謂「訴訟豁免」制度上,不能放在台灣的情況去討論。 要豁免一個國家的司法管轄,是很嚴重的事情,必需要有法律授權才行。如果用「豁免」這個關鍵字去搜尋全國法規資料庫,只有「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這個法律層級的規定,可以讓部分外交人員可以享有豁免我國民事、刑事及行政管轄的特權。關於藥證核發,並沒有任何法律授權政府可以豁免藥廠的民刑事或行政責任,更不可能也沒有授權由政府替藥廠來承擔一切賠償責任,所以,別在台灣討論藥廠可以得到政府訴訟豁免這種事。 Q2: 疫苗要投保產品責任險,可是EUA無法投保產品責任險? A2: 查詢金管會核准多家保險公司產品責任險的保單,頂多只有將感冒疫苗(Swine flu vaccine)列為除外不保,也就是說,其他所有疫苗都可保,但據了解目前國內並無保險公司提供疫苗產品責任險。也就是說,不論你是照正常程序取得藥證,或是取得EUA,都沒有不能投保,只是在台灣人家保險公司沒有東西賣你。 而目前施打疫苗後發生不良反應的保險,目前只有從今年三月開始,陸續有保險公司推出疫苗接種不良反應費用保險(疫苗個人險),保障個人施打疫苗以後發生之不良反應,理賠給受施打者。 Q3: 那如果都不能投保產品責任險,那到底是廠商不用負法律責任,還是廠商要負很大的賠償責任?是不是疫苗不願進台灣的原因? A2: 多數發文一直都沒有提到台灣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VICP)」,這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所設置的基金。WHO會員國中,2010年時共有19個國家有這個制度,到2018年時有25個。主要就是為了讓廠商願意製造研發販買疫苗,由廠商繳納一些徵收金作為基金,如果受接種者遇到不良反應,經由專家審議判斷跟疫苗可能有相關性,就由基金給予救濟,不去追究藥廠是否有過失的責任,如同由藥廠投保一樣,這對受接種者和藥廠都有保障。依目前「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每一人劑疫苗徵收新臺幣1.5元。 Q4: 法律規定申請藥證就是要原廠授權書,拿不出來就不要講話,大家還吵什麼? A4: 沒錯,申請藥證就是要原廠授權書,依據「 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第5條規定的名稱叫原廠的「委託書」,沒有取得委託書以前,政府無法只靠比大聲來確認誰可以買到疫苗。但是,如果真的有人可以大聲到讓人無法相信他買不到疫苗的話,政府到底可不可以讓他不用提出原廠授權書嗎? 有人說可以,可是沒有說法律依據是什麼。其實,現在非常時期,有一個帝王條款,可以讓政府作所有想做的事情,叫做特別條例第7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不管你是否喜歡這條可以讓政府隨心所欲的條文,依照去年的經驗,政府想限制大家、想開大門,想做任何跟現有法令不一樣的事情,全部都用這一條。 所以一切討論,就不再會是法律問題了。 #法律問題需要TeamWork #博安生醫法律團隊 #不開地球是不想在這兒打仗但歡迎複製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如果想打疫苗的參考一下 國際四大醫學期刊之一的《新英格蘭醫學雜誌》(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整理了關於疫苗的Q&A,讀者可以參考後,與自己的醫師根據自身狀況討論,再決定是否要/是否可以施打疫苗。 首先要知道,目前市面上可以施打的疫苗大致上可以分成兩個種類,mRNA疫苗跟腺病毒載體疫苗。 輝瑞/BioNtech與莫德納疫苗屬於mRNA疫苗,注射後,mRNA被注射部位的巨噬細胞吸收,並指示這些細胞製造棘蛋白,棘蛋白就會出現在巨噬細胞表面,誘導身體起免疫反應。 AZ疫苗跟嬌生疫苗則屬於腺病毒載體疫苗,是由實驗室中提取新冠病毒的DNA序列,讓其穩定後由腺病毒攜帶,注射疫苗後,腺病毒無法複製,但其遺傳物質可以進入宿主細胞轉換成mRNA,製造出棘蛋白抗原,引起宿主反應,過程模擬Covid-19的自然感染機制,抗體跟細胞免疫都會被誘發。 Q: 疫苗能持續多久?需要補打嗎? 由於疫苗測試從2020年夏天才開始,疫苗保護力可以持續多久尚沒有明確的資訊。 以莫德納疫苗的第一期試驗為例,試驗結果表明抗體大約能持續四個月左右,滴度會隨時間過去輕微下降。(注射時間愈長,免疫效果愈弱) 由於尚未確定疫苗可持續的時間,目前不建議增加劑量或補打。不過各大藥廠的確正在研發加強劑量的疫苗,以及針對變種病毒進行防護的疫苗。 Q: 接種了疫苗,就不會把病毒傳給別人了嗎? 新興證據表明,已接種疫苗者「較不容易」把病毒傳染給別人。 在以色列進行的大型研究中發現,已接種者無症狀感染病毒的機率比未接種者減少了90%。此外,在接種疫苗後仍被感染的人群中,病毒量似乎也比未接種者來得低。嬌生疫苗的研究發現接種後第29天,接種疫苗組出現18例無症狀感染,而安慰劑組則是50例,也就是疫苗組少了66%。 可以合理假設,無症狀感染數少,病毒傳播的機率就會降低 (無症狀者會到處跑,所以傳播機率高)。這讓人看到疫苗抵禦病毒感染跟減少傳播的希望,而疫苗政策背後的動機,也多是為了控制傳染數。 即使疫苗降低了病毒傳播的可能性,我們不能說「打了疫苗就不會傳給別人」,因為保護效果永遠不會達到100%。 因此,在新病例減少,而且大部分人都接種疫苗以前,政府單位有責任繼續向大眾強調,接種了疫苗不代表其他的防護措施就不需要了,在公共室內空間仍應繼續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不去人多的地方仍是重要且必須遵循的政策。 Q: 疫苗真的安全嗎?過了幾年會不會有後遺症啊? 無奈的是,由於疫苗發展進行時間很短,目前只有幾個月的時間研究後續,而不是好幾年。 輝瑞跟莫德納的疫苗試驗都是從2020年夏天開始,嬌生則是2020年9月才開始。不過以過往其他病毒的疫苗為例,嚴重的不良反應通常會在幾天或幾週內就發生。 幸運地是,根據長期研究的結果,目前世界上大部分疾病的疫苗長期副作用非常少見,當然新冠疫苗的長期副作用要等到數年後才能確定。接種疫苗後病人的資訊都會被蒐集並集中分析。 Q: 針對不同族群,是否有建議施打的疫苗品牌? 目前輝瑞疫苗可以讓16歲以上人群施打,而AZ、莫德納和嬌生則是18歲以上人群才能施打。 一開始疫苗很少的時候,醫界呼籲所有成人都可以施打各牌疫苗,不過現在已經開始有比較明確的建議,尤其是AZ和嬌生疫苗施打者,都有部分被誘發血栓性血小板減少症(TTS)的症狀,尤其年輕女性出現此狀況的機率特別高,因此臨床醫師建議50歲以下的女性最好使用輝瑞或莫德納等mRNA疫苗。 而對於施打mRNA疫苗者,一旦施打了第一劑,就應該按照醫生給予的第二劑預約時間施打「相同品牌」的第二劑疫苗。現在完全沒有關於第一劑和第二劑使用不同廠牌疫苗的安全報告。 不過CDC表示若真的無法獲得第一劑使用的廠牌時,只要與第一劑施打時間間隔28天以上,就可以使用不同廠牌的mRNA疫苗。雖然仍應該「盡可能」不要使用不同廠牌的疫苗,但如果同是mRNA疫苗「理論上」是可行的。而對第一劑mRNA疫苗有嚴重過敏反應者,CDC建議在醫生監控下給予嬌生疫苗進行第二劑施打。 Q: 打疫苗有禁忌嗎? 目前施打Covid-19疫苗唯一的禁忌,是已經知道自己對疫苗成分有超敏反應的人不能打。CDC明確指出禁打疫苗的族群如下: 先前施打Covid-19疫苗或曾服用任何疫苗成分後,出現嚴重過敏反應者 先前施打Covid-19疫苗時,出現立即性的過敏反應(不管嚴重程度),或對任何疫苗成分有過敏史者 對任何其他疫苗/注射療法曾有過過敏史者,則不在禁打疫苗之列,但有過敏史者應該由醫療人員在施打Covid-19疫苗後密切觀察至少30分鐘。如果有人在施打第一劑mRNA疫苗後出現嚴重過敏反應,則不應該再施打第二劑mRNA疫苗。不過,建議四週後可以在嚴密監控下施打嬌生疫苗。 而如果在施打第一劑mRNA疫苗後,出現嚴重疼痛,或其他非過敏性症狀,則必須自己決定是否要施打第二劑。醫生不會禁止,但第二劑的副作用可能會更嚴重。(不過要注意,曾經感染Covid-19的人通常會回報第一劑的副作用比第二劑更嚴重,這很可能是因為他們的免疫系統已經準備好要對付Covid-19疫苗)。 如果擔心第二劑疫苗的副作用很嚴重,一種解決方法是在施打完第二劑,疼痛開始發作時就馬上服用布洛芬 (ibuprofen) 或醋氨酚 (acetaminophen) 等止痛藥。不過不建議在施打疫苗前就進行投藥,因為理論上它們會減弱疫苗引發的抗體反應,讓產生抗體的效果變差。 用於治療Covid-19的單克隆抗體 (monoclonal antibodies) 或恢復期血漿 (convalescent plasma) 可能會降低疫苗的效用。任何曾經接受這些療法的人必須至少等90天以上再進行疫苗施打,考慮到這段時間這些療法會進入半衰期,而已得過Covid-19的人三個月內再度被感染的機率也極低。這一建議已被加到CDC指南的臨床考量中。 Q: 孕婦或哺乳婦女可以施打疫苗嗎? 孕婦和哺乳者出於安全考量都沒有被包含在Covid-19疫苗試驗中,因此沒有相關的安全數據。然而CDC建議醫療系統可以提供孕婦和哺乳者施打疫苗的機會,而這兩個群體可以自己決定是否要施打。美國婦產科醫學會 (American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 和母嬰醫學會 (Society for Maternal-Fetal Medicine) 都同意這個觀點,而這兩個學會都是婦產科界的權威。目前輝瑞針對孕婦研發的疫苗已經在試驗階段。 而嬌生在疫苗試驗階段同樣排除了孕婦、哺乳婦女,以及近期有懷孕計畫的婦女。在研究過程中,有8名婦女懷孕,疫苗組跟安慰劑組各4名,兩組都有出現少數妊娠不良反應,但是樣本實在太少,很難說是由於疫苗或研究引起的。 不過由於年輕婦女較可能出現血栓反應,而且懷孕期間發生血栓的機率本來就很高,歐美醫界目前偏向給予懷孕跟哺乳婦女mRNA疫苗,而非AZ或嬌生疫苗。 理論上,mRNA疫苗不會對懷孕婦女、發展中的胎兒或者哺乳中的嬰兒造成傷害。 懷孕的大鼠在接受莫德納疫苗後,也沒有出現與胎兒或胚胎發育有關的隱憂。而懷孕期間接種疫苗的一項潛在好處,是抗體可以經由胎盤傳給胎兒,這也是建議孕婦可以接種百日咳疫苗的主因,最新的病例也表明Covid-19抗體確實可以透過胎盤傳給肚子裡的胎兒,理論上也能保護新生兒免於被感染。 孕婦必須知道懷孕期間感染Covid-19或流感,重症的機率特別高。孕婦可以根據這項事實,自己感染Covid-19的機率(例如工作性質),以及目前已知的疫苗風險(雖然資料很少)自己判斷是否想要接種。不過,接種疫苗仍應是孕婦的選項之一,畢竟過去也未曾限制孕婦施打流感疫苗,孕婦應該跟婦產科醫師充分討論所有有關問題與疑慮再下決定。 Q: 如果我已經出現相關症狀,或病得很重,還可以接種疫苗嗎? 如果你已經出現Covid-19相關症狀,或病得很重,則不能接種疫苗,需要推遲到康復以後再進行接種。不管懷疑是Covid-19感染,或者跟Covid-19無關,只要有疾病症狀,都最好先不要接種。不過,患有慢性病且症狀穩定的人則可以接種。例如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病 (COPD)、長期呼吸困難或發炎性腸道疾病 (IBD),以及有腸胃道症狀的人,是可以施打Covid-19疫苗的。當然,在施打疫苗之前必須跟醫師進一步討論可能的疑慮。 Q: 我很害怕疫苗的副作用,怎麼辦? 止痛藥跟退燒藥,例如布洛芬跟醋氨酚可以有效控制疫苗接種後的副作用,包括注射部位疼痛、肌肉痛跟發燒等。 但是這些藥物建議在注射結束後出現症狀時再使用,不要在注射前「預防性投藥」,以免使抗體效果下降。由於仍有少數的過敏風險,疫苗施打的場所必須嚴格注意並有辦法評估及治療可能造成生命威脅的過敏反應。 Q: 我曾經跟確診人士近距離接觸,趕快打疫苗可以避免感染嗎? 很遺憾,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與確診個案接觸的人,緊急接種疫苗可以預防感染。由於Covid-19的平均潛伏期為5天,疫苗反應速度不太可能快到可以產生抗體。因此,曾經接觸過確診個案的人,應該好好完成14天的隔離,再施打疫苗。 Q: 我已經得過Covid-19又康復了,還需要打疫苗嗎? 是的,你還是應該接種疫苗。臨床試驗中有一部分人已經有Covid-19的抗體,而疫苗試驗在這群人當中是安全有效的。 由於得到Covid-19再康復後,90天內再次被感染的機率非常低,有些Covid-19康復者可能希望推遲施打疫苗的時間,不過就算你希望可以早點打,這也不是禁止的。不過曾經接受單克隆抗體或恢復期血漿治療的患者則一定要等90天以上才能施打疫苗,因為這些治療方式可能會讓疫苗失效。 須注意的是,曾經得過Covid-19的康復者,在施打第一劑疫苗時,可能伴隨更明顯的全身性副作用,因為身體的免疫系統對此病毒並不陌生。這也表明曾經得過Covid-19的患者自身的免疫抗體是「主要的」,而疫苗則是「增強用」,因此有些學者認為曾得過Covid-19的康復者不需注射第二劑疫苗,但並非所有免疫學家都認同。目前,CDC仍然建議兩劑疫苗都要施打。 對於要不要打疫苗這件事,只能說避免大規模傳染需要一定人口接種,但由於疫苗上市後後續研究時間還不長,每個人應該根據本身的風險與身體因素,與醫師充分討論後再決定是否施打。 奧 (參考資料: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C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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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核 爭議點一、網傳稱「接種新冠疫苗並無法保證不會得到感染、也可能無法避免無症狀感染,為什麼還需要接種疫苗」,是否屬實? 查核中心諮詢國家衛生研究院感染症與疫苗研究所副研究員級主治醫師齊嘉鈺、台灣疫苗推動協會榮譽理事長李秉穎。 (一)齊嘉鈺表示,每個事情都可從多面向討論,傳言是從反向論述;但打疫苗雖不能百分百保護,還是有相對的好處跟接種疫苗的必要性。 齊嘉鈺說,已知的科學證據和真實世界資料可知,接種COVID-19疫苗,可有效降低9成以上住院、重症、死亡的風險,這是毫無疑問的。當感染新冠病毒,任何人都可能演變成重症,因此不是說因為「打了疫苗還是可能被感染」就不打。此外,雖然接種之後還是可能感染到病毒,但症狀是輕微的、病毒量比較低,傳染力相對於沒有接種疫苗者也會比較低。 齊嘉鈺表示,從公衛觀點,當社會中打疫苗的人愈多,愈能增加群體免疫,病毒就愈不容易傳遞出去。 齊嘉鈺指出,目前COVID-19疫情最讓人擔心之處在於變種病毒的威脅。病毒會變種是因為每次病毒感染細胞複製,產生多次的突變,因此要想辦法減緩病毒傳播的速度、終止傳播鏈,就可以減少變種病毒的發生。整體來說,疫苗打得夠多的時候,病毒就沒這麼容易在人群之間傳播。 此外,齊嘉鈺說,接種COVID-19疫苗的另一個好處是,社會中一定有些人沒辦法接種疫苗,如12歲以下的孩童、身體真的極度衰弱或正在使用特定藥品而可能不適合接種者,這些人必須靠旁人有接種來守護。 (二)李秉穎表示,新冠疫苗對於預防感染有一定的保護效果,且對避免住院、重症和死亡,也有很好的效力。就算是變種病毒,目前的研究資料也顯示,疫苗會有一定的防護效果,且對降低重症、死亡的風險效果仍在。 李秉穎說,傳言的部分說法確實正確,如接種疫苗,仍然應該戴口罩、做好其他的防疫措施;且接種疫苗,仍有可能感染新冠病毒,感染可能無症狀或輕微,但確實也仍有風險會把病毒散播出去。但傳言的說法像是疫苗「不能達到100分」就好像不及格,這是錯誤的邏輯。 李秉穎說,實際上,接種疫苗的目的不是要讓人儘快脫下口罩或保證完全不被感染,而是要降低病毒威脅、減少負面衝擊。 (三)根據中華民國免疫學會對COVID-19疫苗的建言,疫苗研發透過臨床試驗驗證有效性和安全性。有效的疫苗接種,可降低感染率、住院率、重症率和死亡率。 綜合以上,網傳稱「打完新冠疫苗,仍會染疫、仍需戴口罩」,推論為不需要打疫苗,為錯誤推論。傳言忽略接種新冠疫苗,能達到群體免疫,降低住院、死亡率等益處。 爭議點二、傳言稱,新冠病毒疫苗,不提供免疫力、不消滅病毒、不能防止死亡,是否屬實? (一)查核中心整理AZ、莫德納和輝瑞/BNT三種疫苗的臨床試驗結果: AZ臨床試驗研究結果,結果發現,AZ疫苗能有效預防COVID-19 有症狀之感染,接種完兩劑疫苗的AZ 疫苗組與對照組相比,接種第二劑14日後發生經實驗室確診且有症狀感染的機會下降 70%,表示疫苗效力為7成。另根據研究團隊在2021 Z2月9日發表的第三期臨床試驗截至2020年12月6日的結果,研究顯示疫苗效力為 67%,接種一劑後22至 90 天區間的疫苗效力為 76%。疫苗對預防住院的保護力為100%。 莫德納疫苗第三期臨床試驗結果,疫苗組與對照組相比,接種疫苗 14 天後,發生有症狀感染的機會降低 94%,顯示接種此疫苗能有效預防COVID-19,對避免重症的效力為100%。 輝瑞/BNT第二/三期臨床試驗結果,結果顯示接種完第二劑疫苗後7天的效力為 95%,接種一劑後對重症的效力為89%。 (二)齊嘉鈺表示,根據臨床試驗結果和疫苗在國際接種狀況,疫苗可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護力,也可以避免重症和死亡的風險。至於疫苗「消滅」病毒,從一些研究可以觀察到,接種疫苗之後無症狀帶病毒的狀況會降低、可減少病毒傳播。 (三)李秉穎表示,疫苗無法「消滅」病毒,但可以降低病毒對人體的健康威脅,對於提供保護力、避免重症和死亡有明確的幫助。 爭議點三、傳言稱,接種疫苗若有不良反應,不能向疫苗廠和政府索賠,政府100%免責,因為疫苗還是實驗性藥物,是否屬實? (一)查核中心諮詢陽明交通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副教授楊秀儀。她表示,目前能在台灣使用的新冠疫苗,都是經過食藥署審查、通過緊急授權的疫苗,因此,都是合法使用,並不如傳言所言,有「實驗性藥物」的問題。 楊秀儀說,如果民眾接種發生不良事件,可尋求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協助,疫苗製造或輸入廠商要繳納一定的金額給救濟基金,因此,不管民眾是接種AZ或莫德納,只要發生不良事件,都可以依法申請救濟,由專家審查、評估是否給予救濟。 楊秀儀說,「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是先進的制度,是類似補償的概念,而不是賠償。國際先進國家,如北歐、德國、日本等,處理疫苗不良事件都是採「無過失」的概念來處理。如果受害民眾堅持要政府賠償,也可以提告,但問題是可能很難告得成,因為必須舉證疫苗設計或製造有瑕疵或過失。 至於還在試驗中的疫苗,楊秀儀說,若還沒通過食藥署緊急授權的疫苗,在人體試驗階段就出現接種受害狀況,就不是由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處理,而是藥廠必須負責。 (二)李秉穎表示,民眾接種疫苗是為了預防疾病、降低疾病對生活的衝擊,是利大於弊的選擇,而公共利益也大於個人,接種疫苗對絕大部分的人都有利。但確實可能有相當少部分的人會出現嚴重的過敏或不良反應,或甚至有罕見的血栓發生。 對於這些疫苗不良反應事件,李秉穎說,傳言所稱,疫苗不良事件不能向政府或疫苗廠索賠,但這不是因為COVID-19疫苗是實驗性藥物,而是因為少數的不良反應個案難以預測,若接種後產生嚴重副作用,卻要藥廠賠償,恐怕沒有藥廠願意投入疫苗的研發。 不過,李秉穎說,發生疫苗不良事件,不是政府、藥廠或評估接種的醫師的責任,但為了公共利益、降低個人損害,台灣訂有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只要是食藥署授權使用的疫苗,民眾接種後發生嚴重疾病或不良反應,都可以申請救濟,經專家審查後,評估給予合適的救濟。但常見、輕微的可預期接種後不良反應,不予救濟。 (三)查核中心查找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法制規定,傳染病防治法第30條明訂,因預防接種而受害者,得請求救濟補償。中央主管機關應於疫苗檢驗合格時,徵收一定金額充作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 綜合以上,民眾若接種新冠疫苗,若有嚴重罕見不良反應,可以依「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申請救濟補償,由專家審核。傳言稱「新冠疫苗為實驗性藥物」為錯誤說法。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1/7/20版】 一、專家指出,接種COVID-19疫苗後仍可能感染,且仍須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但接種疫苗可降低住院、重症和死亡風險,並形成社會群體免疫,減緩變種病毒威脅,並保護其他無法接種疫苗的人。 二、根據AZ、莫德納、輝瑞BNT疫苗等已發布臨床試驗結果,對防止感染有一定效果,也能降低重症風險。 三、專家指出,接種疫苗若不幸有嚴重不良反應,依法可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由專家審議並評估是否給予救濟及救濟金額。 傳言提出10個疫苗問答,說明疫苗不盡完善之處,但錯誤推論到結論「不提供免疫力、不能防止死亡」,因此,為部分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資訊若有更新,本報告亦會同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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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灣主流媒體❌沒有告訴我們的訊息 近期身邊越來越多人,被摧著去打疫苗,我決定整理一些主流媒體🙊不說的資訊 國產高端疫苗,大家詬病的主因是~因為它❌沒有藥證、沒有完整的科學數據,同樣的角度~AZ、BNT、輝瑞和莫德納,也都是沒有❌藥證的疫苗,這些疫苗都是EUA緊急授權,所以施打這些疫苗一旦出了問題,這些藥廠一概❌不負責,絕對不要認為疫苗的副作用只有~發燒、酸痛等,所謂輕微症狀,疫苗問世的時間過於倉促... 我們更應該反思,明明疫苗~導致很多❌不良反應,為何政府、主流媒體不報導? 一個客觀公正的媒體,應該是~好的壞的都應該告知大眾,目前短短一個多月以來,打疫苗不良反應死亡的人數已經507人,政府一概撇清責任,這樣做法很不客觀。 客觀的媒體,應該是好壞都應該客觀平衡報導,不能刻意放大任何一方,混淆👉打疫苗是唯一解方❗理性面對思考後再決定,絕對不要❌被任何人~情緒勒索。 截止至7月17日EMI(歐洲藥管)數據,接種Covid-1984疫苗: 死亡👉18,928人! 副作用👉超過180萬人!(其中50%,比如~不斷發抖,生不如死的嚴重副作用) 非常奇怪了,為何歐洲各國政府就像,又聾又瞎🙈了呢?? 1976年,32人接受豬流感疫苗後~死亡,當局⛔停止接種計劃。 反觀至今最少10,991人,因C19疫苗死亡,接種~仍然繼續⁉️ 註:這只是美國本土數字 以色列數據顯示,84%的新型冠狀病毒病例,來自~接種過疫苗的人!參議員羅恩約翰遜說。 實在很納悶!打疫苗~確診比例怎麼⬆️那麼高?我們可以合理懷疑,疫苗⤵️削弱了我們~免疫系統,不然比例怎麼那麼高? 考驗人們智商的時候到了,英國60%因感染新冠病毒住院的"新病例",是~接種過疫苗的!為何打疫苗感染比例,比不打疫苗高⬆️?還是疫苗削弱了⬇️我們的~免疫系統?? 英國衛生官員發現這個數字對~疫苗不利,隨後在沒有任何證據支持的情況下把數字變成了40% 檢測病毒的方法也是~緊急授權,PCR測試的發明者也提到,PCR測試❌不能用來檢測我們是否感染,他也是諾貝爾獎得主。 美國CDC要撤回PCR的緊急授權了,因為跟流感比,鑑別度~有問題。 根據美國跟歐洲~緊急授權的標準,要治療新冠肺炎,是必須在沒有❌現行藥物可以治療時,才可以採用~緊急授權。 目前有~伊維菌素、奎寧,它們使用了幾十年,遠比疫苗安全多,數據也比疫苗透明,就算有副作用也是我們可以承受的範圍,遠比疫苗的~猝死血栓來的代價更低,看完這裡我們要拿自己的身體,輕易嘗試沒有❌藥證的疫苗嗎? 奎寧~是美國前線醫生,開給病患使用的藥物,目前證實是有效的。👍 https://madara5803zxtw.blogspot.com/2021/07/blog-post.html?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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