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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基層員工的心聲~台灣缺電嗎?請看數據

2025/05/23 05:30
◎ 阿台


我是台電基層員工,曾任職核電廠五年,具備超過十年配電技術員經驗,仍在職。我想從基層人員的體驗,談談用電的相關話題。

台電備載容量最低的時期,是在馬政府交接給民進黨時。記得當時台電還必須在夏天最熱時限制冷氣使用率,直到後來,因光電發展起來,夏天才不再發生這種情形。而後,則是冬天用電吃緊,因機組這時進行集中歲修,但後來,離岸風電發展起來,問題也解決了。最後,則是現在的「夜尖峰」時段吃緊,我期待儲能盡快上來,而目前已有將近六○○MW(兆瓦)。

台電就是這樣一步一步的逐步解決困境,對我來說是歷歷在目,但不知大家回想起來沒有?因為大眾如果容易健忘,就容易遭到政客的語言操弄。

再談台中電廠,它可是國民黨政府建的,但「減煤」卻是從林佳龍當市長開始,然而反空污喊得最大聲,卻是誰?核四興建、封存,皆是在國民黨政府任內,這總沒錯吧。不要為難台電了,台電只是執行政策的國營事業。

台積電承諾加入RE一○○(全球性的再生能源倡議),但核電不被聯盟承認是綠電,何況現有本土綠電並不敷台積電購用,此時此地,豈能說發展光電、離岸風電是錯誤的能源政策?還是乾脆忘掉護國神山的綠電需求,或任憑它向外購買綠電呢?

擁核人士常愛講,核電燃料體積小易儲存可反制封鎖,如何如何,卻無視俄烏戰爭時,核電廠就是最先被攻佔的所在。反過來,台海若開戰,中共可能一支一支地砲打離岸風電機嗎?至於遍佈全台各地的太陽光電場,中共要費事的一個一個打掉它們嗎?倘若能源來自於大自然,敵人是要如何封鎖?

至於被熱議的SMR小核電,且看美國的NuScale僅在通過設計階段,就因成本高漲而商轉遙遙無期,更別說核廢料究竟是要儲放在哪裏了。

身在配電最前線,我深刻體會,連新建電桿都非常困難,因為民眾只想用電卻不管電從哪裡來。總之,電桿電箱變電所都不准在他家附近。這些年面對種種工作困境,台電都快找不到新血加入行列了,影響所及,對民眾是好事嗎?再談電價,看看韓國好了,它的核電佔比超過百分之三十,又如何?韓國的電價漲輻遠遠超過了台電,卻還是虧損。而台電背負著政策的包袱,卻不被民眾諒解。

最後要呼籲各位好朋友,請相信台電官網顯示的各機組即時發電量和備載容量率,因為員工們都是兢兢業業,捧著一碗飯養家活口,誰敢拿飯碗開玩笑,去造假數據?那可是偽造數據的罪呀!

(台電基層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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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3月14日 核二2號機 除役 一、經濟部記者會 《自由時報》 核二2號機停機,經長︰用電調度沒問題 1、經濟部長王美花,昨親上火線,談核二除役後電力調度;她說,三、四月底前,中大型回歸機組就有七一一萬瓩,完全能銜接,且今年新增通霄小型機組、大潭八號機,合計一三○萬瓩,也大於核二停機的二號機九十八.五萬瓩,, 加上夜尖峰透過抽蓄水力、增加民營電廠燃氣等,多種調度與搭配,用電調度安全、沒有問題。 2、台電發言人吳進忠表示,預測今夏的風電約有二十到三十萬瓩,太陽光電估計超過七百萬瓩,日尖峰備轉容量率有十一到十二%,夜尖峰有七% ———————— ETtoday》核二2號機今除役,清大教授:沒配套注定會缺電。 《CNA》核二2號機除役,學者建議務實考量,讓核電延役,葉宗洸表示,如無配套,台灣注定要缺電,建議經濟部應讓核電機組順利延役。 政府堅持非核家園,但也應務實考量,在電力不足時,讓核電延役,達成穩定供電的目標與需求。 ———————— 1、全國商總主席賴正鎰表示,極端氣候下,風力、水力等發電,恐怕沒有想像中穩定,強力呼籲政府,延長核二、核三服役時間,日、德等先進國家,都延長核能電廠使用至70年、80年,不要再把「非核家園」當神主牌,執政黨若再以政策優先,忽略經濟發展,無視電價調漲對民眾帶來的生活壓力,將遭全民唾棄。 2、三三會理事長林伯豐指出,目前核電每度成本約1.5元,遠低於風光電力及燃氣發電價格,台電去年大虧2675億,預期今年還要再大虧,合計虧損恐超過5400億元,不是經濟部與台電,小幅調漲電價,可以彌補。 ————————— 就看相信誰說的? 說沒問題才有大問題! ————————— 核二2號機今天3/14停機。 核三1號機明年7月27日停機,核三2號機後年5月17日停機。每年少100萬瓩,三年共少300萬瓩。 那是多少發電量?春節期間全台灣的用電量約800萬瓩,夏天尖峰用電會有3000萬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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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個出賣台灣人的《台電電業法》問題在哪裡呢?是哪裡倒行逆施呢?96條修正條條在吸血剝削,至少有10大弊端如下: 1.《台電電業法》第2條就把電業變成是「非公用事業」,這是萬國空前未見的;水電等攸關民生,怎可去除公共責任,而變成普通的公營事業;日本對於水、電、電信等都稱為生活線、生命線的life line,是公用事業,不管是否民營化,只要是公用,就要受法律、政府的監督、束縛,不能隨意訂價、分紅或胡亂增設新電廠等,但《台電電業法》讓台電或投資財團,今後更不用聽中央或地方任何一方的監管,盈餘分配也不受監管,而成為投資財團或權勢分贓之處。 2.老法發電業是公用事業,除非中央特准,否則不得有外股或抵借外債介入;但《台電電業法》不受此限,外股、外債投資、控股,台灣人完全淪為奴隸、拉圾場,繳高額電費給外資,或甚至被中資控制我們的生命線。 3.電業自由化最基本的是把台電切割為發電與輸配售電兩家公司,但《台電電業法》卻把這核心部份,要延後6至9年,再生能源要使用既有輸配電網等,要遭台電刁難、阻擾。 4.電業法法案第6條,堂堂明文寫著此法是「為保留台電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之整體性,並達成穩定供電目標」等等,擺明了這就是《台電電業法》,跟台電工會要求一模一樣;但立院長年被台電敦睦費收買,已成台電的橡皮章幫台電急著處理電業法。 5.電業自由化基本是就要將包山包海的的綜合電業的台電,拆解為公營發電業、輸配電業及售電業3大塊,但《台電電業法》不但把拆解延後多年,還讓台電蛻變為無限巨大的控股公司,哪裡還有切割發輸電系統的可能呢?即使拆解,也能重新合體,拆解本身也成騙局。 急於通過沒必要的電業法修正案,到底背後藏了多少利益。 6.《台電電業法》跟台電過去長年作法一樣,打著「扶植綠電」旗幟,但實質坑殺綠電,強迫綠電去搞燃煤等來當備用電力,成本增加又違反再生能源宗旨,然後輕鬆地「證明綠電還是不行」,然後又回去走有採購等利益可圖的核電、火電等;現在的4%,將永遠是4%,不可能達成20%,因此廢核也不可能。 《台電電業法》裡要求後起的小型的綠電業者也必須有高比率的備用容量;像日本的電力自由化,雖然也對業者要求備用電力,但並不高,關鍵是最後供電責任則還是原來的區域電力公司(亦即類似台電的舊有半公營的10大電力公司)來負責,這樣保守的訂戶才敢改買新電力,輸電網必須讓新電力使用,否則新電力根本沒希望。像日本便利商店、瓦斯公司、加油站或社區市民組織等都紛紛加入,至今已有368家小型售電業者,都不用核電。 7.《台電電業法》加強不斷蓋新電廠卻永遠缺電的台電固有體質,台電今後也將會續蓋燃煤電廠等,永遠用最昂貴代價採購最有問題的設備及原料,背後又可圖利多少人、收買多少人,藍綠一致支持。 原本期待非核政府早日撤換台電舊體制,停止拿缺電謊言來欺騙、恐嚇國民,但《台電電業法》則鞏固台電缺電詐欺體制,原本早該廢核,台電今後更是可以隨便端個理由就不管國民及政策方向而不廢核。 8.《台電電業法》規定賺的錢超過實收資本總額25%時,過額之半數,變成經濟部的「電價穩定基金」,變成能上下其手的小金庫,而非原法的半數改善設備以求環保,半數的回饋用戶減少收費的「用戶公積金」,每一條都在改惡,給當政者及官僚權貴便宜。 9.《台電電業法》89條,列入核電廠「後端營運基金」規提撥只在「核電廠營運期間」,目前3千多億的後端基金,不要說早被台電當小金庫花用9成,跟實際需要的核廢及拆爐幾兆元差很遠,核廢及廢爐也成全民買單,台電及財團只顧分紅就好。 10.因為發電業已非公用事業,核電也無須受束縛,也不必理會國民意旨繼續搞,坐等大核災毀滅台灣才能終止用老朽核電持續蹂躪台灣人吧! 。 《台電電業法》就是讓台電跟權貴肆意屠宰台灣人的法案,千萬要去阻擋,但要擋住利益一致的藍綠或許非常困難,讓這法輕易過關的立委是誰,台灣人都得牢牢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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